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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
浙江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部署的通知》。
毛泽东主席在杭州召集有关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大区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前十条”)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前十条”),推动全国农村开展“社教”运动。
宁波地委召开学习“前十条”会议。会后,宁波地委组织各县(市)委领导及地、县(市)机关主要骨干等500多名干部到诸暨县枫桥区,参加省委领导的“社教”运动。
浙江省委发出《关于宣传部署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报告》
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林乎加率领省委“社教”运动试点工作队会同宁波地委和宁波专区各县(市)委领导及地、县(市)机关主要骨干等500多名干部到诸暨县枫桥区进行“社教”运动试点。(东溪、檀溪、栎江、枫镇、新枫、视南、视北7个公社)
浙江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召开地市公检法三长会议,对“社教”运动试点中的对敌斗争和政法工作等作出部署。
诸暨县枫桥区“社教”运动开展对敌斗争。其间,政法工作组总结出“少捕、矛盾不上交,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以说理斗争的方式制服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的经验。形成了《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敌斗争总结》
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林乎加到枫桥区检查试点工作。15日,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林乎加和陈伟达在枫桥试点工作组长会议上分别就学习问题、对敌斗争提出要求,丛鹭丹讲话。
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后十条”),提出在这次运动中,除行凶报复、杀人、抢劫、放火、投毒等民愤很大的现行犯必须立即逮捕法办以外,对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基本上实行“一个不杀,大部(95%以上)不捉”的方针。
省在枫桥召开各地委试点负责同志座谈会。
10月底,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杭州听取公安部部长关于诸暨县枫桥区“社教”运动试点中的对敌斗争情况汇报后指出: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指示公安部好好总结诸暨的做法。
宁波地委先后在诸暨县枫桥区和绍兴县召开县委书记会议,总结全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经验。中央、浙江省委及时调查总结了这一经验。
公安部党组成员、一局局长凌云带领公安部工作组到诸暨县枫桥区进行调研,并与浙江省委、省公安厅有关人员研究商定《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调研文章。
全国人大二届四次会议上,公安部负责人作了题为《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新人》的发言,向全国人民推介枫桥的经验
浙江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召开地市公检法三长会议,提出要积极做好面上“社教”运动中对敌斗争的准备工作,抓好城乡“社教”试点的对敌斗争。
毛泽东在公安部送审的拟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发言稿上作出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县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同日中午,毛泽东找公安部副部长汪东兴谈话,再次强调诸暨的经验要好好总结一下,整理一个千把字的材料发下去。当日,汪东兴向公安部党组传达毛泽东的批示和谈话内容。28日,公安部将汪东兴传达的内容以纪要形式印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
浙江省委转发由浙江省委工作队和诸暨县委联合署名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要求各地、市、县委研究这个经验,仿照这种做法,并且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育干部,发动群众,正确地进行对敌斗争。
浙江省公安厅发文《关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的通知》。
诸暨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枫桥代表张校金作《枫桥区是怎样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发言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丛鹭丹在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言,介绍诸暨县枫桥区开展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的情况。
1964年
《人民公安》第1期刊登《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并配发社论《依靠广大群众,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和评论《诸暨县的经验是个好经验》,着力肯定和介绍“枫桥经验”。
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同时转发了浙江省委转批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指出这是一个很好的典型。
丛鹭丹在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上作了题为《依靠群众,清查敌人,加强专政》的发言,介绍诸暨县枫桥区开展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的情况。
枫桥派出所召开了10个公社社长和部分大队治保主任参加的座谈会。会议学习了中央对“枫桥经验”的批示和《人民公安》第1期上的社论、评论。重点研究如何发动群众制服和改造四类分子的问题。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王延昌要求各地,在巩固制服四类分子经验的同时,在改造四类分子成新人的过程中,创造出新的经验。
浙江省委印发的《1964年工作要点》指出:诸暨县枫桥区在“社教”运动中开展的对敌斗争经验,是一个很好的典型,要认真推广。
公安部召开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部署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诸暨县公安局在枫桥公社召开“农村社会改造工作现场会”,推动了全县改造四类分子的工作。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第十三次全省公安会议,传达贯彻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部署“社教”运动中的对敌斗争等工作。
《人民公安》第9期刊登浙江省公安厅工作组署名文章《枫桥区在社教运动后依靠群众力量,监督改造四类分子》,介绍诸暨县枫桥区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从厅直机关抽调109名干部组成省委“社教”工作队,分别到上虞、诸暨、萧山和杭州市江干区参加“社教”运动。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各地市公安处局长和部分县公安局局长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公安厅厅长会议精神,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全力参加“社教”“四清”和“五反”运动。
1965年
公安部党组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关于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监督,就地教育改造“四类分子”,在实际斗争中大见成效。196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捕人、杀人最少的一年,治安情况比历年都好。而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浙江省,1964年和1965年,全省刑事案件发案率为万分之二点七和万分之二点三;捕人率为万分之零点五三和万分之零点二五,都是新中国成立后最低的。
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党组《关于当前工作中两个问题的报告》,并在批语中指出:关于捕人、杀人问题,请你们注意适当控制,请参考1964年中央关于这个问题的批示和附件三,即浙江省委转发诸暨县枫桥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关于这个问题的经验和批语。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会议,要求深刻领会和坚决执行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对敌斗争的指示,推广和发展诸暨县枫桥区对敌斗争的经验。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芳在诸暨县湄池片检查工作时指出:“枫桥经验”是体现了毛泽东主席思想的,就是依靠群众专政,依靠群众,制服敌人,争取把“四类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
诸暨县公安局在枫桥召开现场会,各区公安特派员、枫桥区各公社政法副社长等28人参加会议,学习枫桥区对敌斗争经验。后参加枫桥区治保主任训练会。
诸暨县枫桥派出所集中枫桥区122名生产大队治保主任学习中共中央文件,总结交流监督改造“四类分子”和教育改造不良分子的经验,研究如何更好地既保证安全,又“矛盾不上交”。会上,包村、魏家坞、五宜等大队分别作了《依靠群众,不当“光杆司令”》《懒汉“魏新传”的转变》《教育改造小偷小摸包汉佳》《制服“鬼婆”的经过》《“白骨精”改邪归正记》等典型经验介绍。在此基础上,大家谈看法、谈体会,开展讨论,进行自我教育和相互教育。省公安厅5月15日《公安工作简报》第10期介绍了这一做法,公安部《公安建设》第22期也刊登了这篇报道并加编者按,认为“采用这种自己教育的方法,比之于作一般化的大报告,收效要显著得多。”
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江华听取省公安厅关于“社教”运动开展对敌斗争情况汇报,强调要发动群众,把潜伏在基层组织内部和隐蔽的敌人挖出来。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10期介绍枫桥区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枫桥区坚持群众监督改造四类分子》,介绍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及时批判,经常考核;政策兑现,给予出路的经验。8月7日《人民公安》第16期转载此文。
公安部召开第十四次全国公安会议,要求深刻理解和执行毛泽东同志“矛盾不上交”的指示,加强对“四类分子”和流窜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
诸暨县公安局召开各区公安特派员和派出所长会议,传达第十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部署推广“枫桥经验”。12日下午,省厅副厅长丛鹭丹到会讲话,要求干警深刻理解和执行毛主席“矛盾不上交”的指示,突出对“四类分子”和流窜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
诸暨县公安局向上呈送《关于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罪和坏分子的情况报告》,汇报诸暨县运用“枫桥经验”改造45名流窜惯犯初见成效的情况。并介绍了经验:一是给犯罪分子安排一个依靠群众改造的环境;二是摸清犯罪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具体原因,对症下药,因人施教;三是安置落实后,经常考察访问,监督改造。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28期发表《下决心改造流窜犯,解决治安工作上的“老大难”问题》,介绍枫桥派出所依靠群众就地改造流窜犯的基本做法,还附载了枫桥区改造流窜犯的3个典型材料。11月,公安部《公安建设》第30期转载了这篇文章。
第十四次全省公安会议和全省政法会议,传达第十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总结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依靠群众专政、少捕、矛盾不上交的指示以来的情况,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广“枫桥经验”,枫桥派出所所长王霞德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会议。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29期、第30期分别介绍诸暨县枫桥区依靠群众办专政的做法和枫桥公社枫溪大队教育团结“四类分子”子女的经验。10月16日《人民公安》第21期转载浙江省公安厅的文章。
诸暨县政法会议提出要在全县形成学枫桥、赶枫桥,全党办专政、群众办专政的局面,还研究了全县比学赶帮的五条标准。12月7日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40期,以《诸暨县深入贯彻依靠群众专政的方针积极推广枫桥经验》为题作了报道。
《人民公安》第23期刊登诸暨县公安局《我们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要求》一文。编者按认为,依靠群众专政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根本。同时发表社论,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抓社会治安时,好好学习诸暨等地公安机关经验,依靠群众,抓好社会治安。
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在诸暨县考察调研,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区教育改造流窜犯的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为帮助广大干部学习和领会中央关于依靠群众专政、矛盾不上交的方针,选编了11篇典型材料,印成小册子,其中枫桥区5篇,分别是《枫桥区依靠党委、依靠群众办专政》《枫桥区坚持依靠群众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群众也能管教流窜犯》《“懒汉”魏新传的转变》《枫溪大队怎样教育团结四类分子》
1966年
诸暨县公安局在《人民公安》第1期上发表署名文章《创造更多枫桥式的先进单位》,提出要在新的一年中,把“枫桥经验”普及全县。
诸暨县枫桥区在新枫公社开展认定和教育改造有小偷小摸、懒汉二流子等“六种人”的试点。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12期介绍诸暨县在“四清”后执行群众专政方针的情况,指出:诸暨全县目前治安好,捕人少,开始出现全党管专政、群众办专政的形势。
1967年
诸暨县革命造反联合总指挥部(简称“县联总”)、诸暨县红色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县红总”)成立。这两派对立群众组织的矛盾和斗争波及枫桥。
诸暨县军管会对枫桥实行军管。
1968年
诸暨县军管会批准成立枫桥区革命领导小组,代行区委、区公所职权。
诸暨县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枫桥派出所停止工作,全所6名民警全部集中到县公安局。
诸暨县公安机关军管组集中公安局、人民法院两机关77名干警,举办所谓的学习班。
诸暨县《斗、批、改》简报连续5期刊登批判“枫桥经验”的文章。省公安机关军管会主要负责人肯定诸暨县的做法,并派人到诸暨县总结相关做法。
1969年
浙江省公安机关军管会在杭州召开第二次全省公安机关军管工作会议,诸暨县人民保卫组负责人在会上发言批判“枫桥经验”。
1970年
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肯定“枫桥经验”是依靠群众专政的好典型。
1971年
第十五次全省公安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提出要以诸暨县枫桥区“矛盾不上交”,坚持群众专政的典型经验为样板,落实对“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诸暨县人民保卫组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枫桥区坚持依靠群众,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
浙江省人民保卫组重新翻印《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要求各地认真学习中央的指示,大力推广“枫桥经验”。
诸暨县人民保卫组枫桥派出所恢复重建。
毛泽东主席批示“照发”,由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第十五次公安会议纪要》,再次肯定“枫桥经验”,中央公安部、省公安局先后派工作组到枫桥蹲点调研,帮助总结一批坚持落实枫桥经验的先进典型。绍兴市委选派9名先进单位代表,组成宣讲团,到全省各地巡回宣传推广。
1972年
诸暨县人民保卫组在枫桥召开全县公安会议,部署重新推广“枫桥经验”。
浙江省人民保卫组《保卫工作简报》第34期刊登该组《关于诸暨县枫桥公社坚持依靠群众改造四类分子等情况调查报告》。
浙江省、绍兴地区、诸暨县三级人民保卫组联合调查组进驻诸暨县枫桥区,调研“文化大革命”开展以来“枫桥经验”受到干扰破坏的情况。
诸暨县枫桥区召开治安保卫工作会议,对与会的400余名社队党支部书记和治保主任进行教育培训。
浙江省人民保卫组党委向省委和公安部书面检讨“文化大革命”以来否定“枫桥经验”的错误。
1973年
浙江省人民保卫组《公安工作简报》第2期介绍诸暨县枫桥公社紫薇、钟瑛、枫溪、西畴4个大队对“四类分子”进行年终评审的情况。
诸暨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以区为单位分别召开了治保工作会议,大队治保主任、县(区)属单位治保干部、公社公安员等1275人参加;3月25日,枫桥区召开治保工作会议,派出所汇报去年以来的治保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
第十六次全省公安会议在萧山召开,部署在全省掀起大力宣传、推广“枫桥经验”。
绍兴地委发文转批地区公安处7月17日的《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推广“枫桥经验”的报告》。
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革委会主任李震到浙江调研指导工作,强调“枫桥经验”是毛主席亲自树立的典型,要把这面红旗很好地树起来,把“枫桥经验”推广到全国。
浙江省公安局和绍兴地区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到枫桥蹲点总结经验。
诸暨县委材料组调研形成《关于“枫桥经验”是怎么批判起来的调查报告》。
诸暨县委在枫桥区召开纪念毛主席肯定“枫桥经验”十周年会议。
绍兴地委在枫桥区召开纪念毛主席肯定“枫桥经验”10周年现场会。各县委副书记、公安负责人等139人参加会议,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马剑、省人保组负责人金树鼎等到会指导。诸暨县 枫桥区委在会上介绍10年来推广、落实“枫桥经验” 的成果与教训,枫桥区栎江公社和钟瑛、枫溪、五宜、宅士等10个大队和单位分别介绍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会后,组织宣讲团赴全省巡回宣讲“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批转省公安局党委《关于今冬明春公安保卫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宣传、推广和认真落实“枫桥经验”。
枫桥区委召开区调解主任会议,进一步贯彻十大精神,学习推广“枫桥经验”。
公安部治安局派人到诸暨县枫桥区蹲点,调研总结依靠群众、就地改造违法犯罪人员的经验。
1974年
浙江省公安局《公安工作简报》第39期介绍诸暨县开展“四类分子”评审的情况。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省预审批捕工作座谈会纪要》,要求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做到少捕,矛盾不上交。
诸暨县委在枫桥区召开政法工作会议,总结学习、宣传、推广和落实“枫桥经验”的情况,部署政法工作任务。
1975年
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局、绍兴地区公安局和诸暨县公安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到枫桥蹲点调研。至10月,形成《“枫桥经验”在前进》的调研报告和《对一般流窜犯就地改造比矛盾上交好》《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做好“可教子女”工作》《教育违法青少年的一些体会》等8个典型材料。
浙江省公安局和绍兴地区公安局联合调查组提交华东地区公安协作会议的典型材料《诸暨县枫桥区改造流窜犯的情况调查》一文,介绍枫桥区开展教育改造流窜犯的经验和做法。
诸暨县委副书记汪心田在绍兴地区公安局召开的全区农业学大寨保卫工作会议上介绍枫桥区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坚持“枫桥经验”的做法。
诸暨县委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12周年广播大会。
公安部副部长凌云在枫桥区 考察调研时强调,推广落实“枫桥经验”要同农业学 大寨结合起来,通过不断总结日臻完善。
诸暨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通知》(诸委75[23]号)。
1976年
诸暨县委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13周年广播大会。
1977年
绍兴地区召开各县公安局局长会议,要求在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15周年以前,将“枫桥经验”普及诸暨全县,两年内普及绍兴地区。
枫桥区委发文《继承毛主席遗志 响应华主席号召 坚持“枫桥经验”》77(22)号文件。
诸暨县委批转枫桥区委《高举毛主席伟大旗帜,进一步落实诸暨“枫桥经验”的意见》,要求把宣传推广“枫桥经验”纳入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运动中,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讨论和制定广泛开展进一步落实“枫桥经验”的规划,把落实“枫桥经验”活动推向高潮。
浙江省公安局召开地、市公安局局长座谈会,提出将大力普及、推广“枫桥经验”作为年内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并于当月派工作组赴诸暨县枫桥区蹲点调研。
枫桥区委、诸暨县公安局召开枫桥区各个公社公安员会议,交流坚持“枫桥经验”的做法,讨论制定《关于枫桥区坚持“枫桥经验”,依靠群众专政的工作意见》。9月10日,诸暨县委转发该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参照执行。9月20日,绍兴地区公安局转发该意见。
公安部一局副局长赵明带领的公安部工作组来到浙江,与浙江省公安局、绍兴地区公安局和诸暨县公安局组成联合工作组,于10月初赴诸暨县枫桥区蹲点调研指导恢复发展“枫桥经验”。次年12月3日离开诸暨。期间,浙江省委决定,赵明、赵光华(省厅副厅长)兼任诸暨县委副书记。
浙江省公安局党委向省委报告《关于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工作意见的报告》
诸暨县委为培养一支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基层骨干队伍,对全县治保干部、党支部书记普遍进行5-7天的培训,宣讲“枫桥经验”,进行业务培训,现场参观典型,共计培训2276人次。
诸暨枫桥区委召开治安保卫工作会议,540多人参加会议,提出进一步落实“枫桥经验”的具体任务。绍兴地委、诸暨县委负责人和公安部、省、地工作组负责人到会指导。
浙江省公安局向各地、市、县公安局转发《枫桥区训练治保干部教材》,供各地训练治保干部时参考。教材共分6讲,其中第三讲专门介绍“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
浙江省委印发〔1977〕57号文件,批转省公安局党委10月10日报送的《关于结合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运动,大力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请示报告》,就推广落实“枫桥经验”作出部署。
浙江省公安局《公安工作简报》第30 期介绍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以来枫桥区坚持 发展“枫桥经验”的情况。
浙江省公安局、诸暨县委在枫桥镇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14周年大会。省委常委、省公安局局长李朝龙在会上讲话。其间,省公安局召开各地市和部分县公安局局长参加的推广落实“枫桥经验”座谈会。
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大力推广“枫桥经验”。12月3日,诸暨县委副书记杨金声应邀参加会议并《高举“枫桥经验”红旗,依靠群众,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发言。
浙江省委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进驻枫桥区,总结推广“枫桥经验”。12月18日,工作队分别进驻枫桥公社的新跃、勤农大队,东一公社的葛村大队,檀溪公社的上京大队。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关于贯彻省委〔1977〕57号文件在全省推广“枫桥经验”的实施意见》,要求到1980年年底,浙江省农村和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基本上普及“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局《公安工作简报》第39期介绍诸暨县外陈公社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做法。
《人民日报》刊登诸暨县枫桥区委《高举毛主席树立的枫桥红旗,依靠群众加强专政》的文章,并配发《依靠群众加强专政的好经验》的短评。
浙江省公安局召开省属单位保卫干部会议,部署工业学大庆运动,推广落实“枫桥经验”。
1978年
浙江省公安局《公安工作简报》第1期介绍全省各地贯彻落实省委〔1977〕57号文件后开展宣传、落实“枫桥经验”的情况。
诸暨县公安局出台1978年工作规划,提出要认真落实推广枫桥经验,到第三季度,按省委57号文件提出的“六条标准”,全县基本普及枫桥经验,具体分三个阶段普及、三批次验收,最后总结评比、交流经验、巩固提高。要造成一个声势、一副班子、一间房子、一套制度,把推广落实与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密切结合起来。
《人民日报》发表《喜看公安战线的好形势》,报道推广“枫桥经验”,加强对“四类分子”监督改造和对违法犯罪人员教育改造取得的成效。
第十七次全省公安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要求全省三分之一的公社、大队和厂矿企业等内部单位在年内普及“枫桥经验”,对已经普及的社队、企业,要按照规定条件进行验收。枫桥区委在会上作《在“枫桥经验”红旗指引下,为大治作出大的贡献》发言。
浙江日报刊登了《枫桥区广泛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长篇报道。
浙江省公安局《公安工作简报》第21期介绍诸暨县枫桥区檀溪公社泉四大队制定《治安公约》的情况,肯定这一做法是动员群众搞好农村治安的好办法。
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局、绍兴地区公安局、诸暨县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在东溪公社和枫桥公社的7个大队开展对“四类分子”评审摘帽试点工作。通过评审,对改造表现好的64名“四类分子”宣布摘帽。
新疆公安机关约250人到诸暨检查指导推广枫桥经验的情况。(待证)
诸暨县委办公室《情况简报》第四期刊发《一个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好方法!--枫桥区各生产大队制订“抓纲治队公约”后的效果》,指出枫桥区185个大队有139个制订了“抓纲治队公约”(或叫“治安公约”),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公约”带来了好风气;二是“公约”成了解决群众纠纷的依据,避免了矛盾的计划;三是“公约”加强了社员的法制观念;四是“公约”促使一些后进社员思想的转变;五是“公约”进一步落实了对四类分子的改造。同时编者按:群众性制订《治安公约》和《安全守则》,是进一步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真正把无产阶级专政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举措;是动员群众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农村治安的一种群众喜闻乐观的好形式;也是抓纲治队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促进农业生产大干快上的有力保证。
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在诸暨县枫桥区考察调研“枫桥经验”,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枫桥区泉四大队制定《治安公约》情况汇报,充分肯定枫桥区大胆突破“四类分子”摘帽比例的做法和经验。
浙江省公安局在绍兴召开普及“枫桥经验”座谈会,总结交流绍兴丝绸练染厂、杭州钢铁厂等单位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做法,研究加快内保单位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意见。
浙江省公安局在绍兴召开推广“枫桥经验”试点工作座谈会并指出:自贯彻省委〔1977〕57号文件以来,全省开始出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局面。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枫桥经验”普及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在全国第三次治安工作会议上高度评价“枫桥经验”新的发展经验和做法。诸暨县公安局教导员俞锡文在会上介绍了“枫桥经验”的发展情况。
绍兴地区公安局在诸暨县枫桥区召开评审试点现场会,交流东溪公社和枫桥公社对“四类分子”评审摘帽经验。
浙江省公检法战线先进集体先 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会上,枫桥派出所、 枫桥人民法庭被省革委会授予“浙江省公安、检察、 司法战线先进集体”称号,枫桥区委等30个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介绍经验,枫桥派出所指导员许 根贤代表与会人员在大会上宣读致全省公安、检察、 司法战线的“倡议书”。
公安部《公安工作简报》65期刊发《浙江省大力推广“枫桥经验”》。浙江省公安局9月21日转发该简报并提出学习要求。
浙江省公安局《公安工作简报》第40期介绍并肯定了诸暨县枫桥区在评审“四类分子”工作中把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老实守法接受改造,不干坏事,作为“四类分子”摘帽的主要标准这一做法。
浙江省公安局召开第三次全省治安工作会议,传达第三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进一步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等工作。省委常委薛驹到会讲话。。
浙江省委副书记王芳专题听取省公安局关于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15周年纪念活动安排和考核验收“枫桥经验”等情况汇报。
诸暨县委在枫桥区召开纪念毛主席批示“枫桥经验”十五周年大会。李朝龙和公安 部工作组、绍兴地委负责人,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 诸暨县委负责人分别在会上讲话和发言。会后,省 公安局在诸暨召开各地、市公安局局长座谈会,部署 大力推广“枫桥经验”。
诸暨县委在枫桥区召开大会,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15周年,参加会议的有公安部赵明同志,省、地委和省公安局以及各地区公安局的领导,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东莱派出所代表。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高举枫桥红旗,依靠群众加强专政》小册子,收录诸暨县枫桥区15年来坚持“枫桥经验”的13篇典型材料。
浙江省公安局《公安工作简报》第56期刊登了《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是农业学大寨中必做的重要工作》的文章,综合报道了省委驻枫桥工作队在10多个月中,结合农业学大寨,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所取得的成绩。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的《关于十七次公安会议以来我省公安工作的总结报告》指出: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经和正在普及“枫桥经验”的有16428个生产大队,占总数的39.7%,其中经过检查符合省委6条标准的有6415个生产大队,占总数的15.47%。凡是学枫桥搞得好的地方,都出现了治安好、捕人少、产量高的新面貌。
1979年
随着形势的发展,枫桥的干部群众在运用“枫桥经验”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的同时,又在实践中创造了对四类分子实行评审制度和摘帽的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全国率先对经过长期有效的改造,表现好的四类分子摘帽,并总结了摘帽工作的经验。浙江省公安厅党组向省委、公安部作了《关于诸暨县枫桥区按照新宪法,对表现好的四类分子摘帽的情况报告》,认为枫桥区在对四类分子加强改造的同时,对改造好的四类分子摘帽的经验是可行的,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
浙江省公安局在绍兴召集绍兴地区及各县公安局领导、枫桥派出所负责人座谈,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广“枫桥经验”等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对全省公安机关推广“枫桥经验”工作作了部署。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中央〔1979〕5号文件)。2月2日,浙江省公安局、绍兴地区公安局和诸暨县公安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枫桥区,进行贯彻落实中央〔1979〕5号文件的试点工作。
《人民日报》发表长篇通讯《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记诸暨县枫桥区落实党对四类分子的政策》。2月7日,浙江省革委会印发《关于对四类分子摘帽审批手续的通知》。从2月上旬开始,全省从点到面开展“四类分子”摘帽和对地主、富农子女定成分的工作。
浙江省革委会印发《关于对四类分子摘帽审批手续的通知》。从2月上旬开始,全省从点到面开展“四类分子”摘帽和对地主、富农子女定成分的工作。
浙江省公安局《公安工作简报》第9期介绍诸暨县枫桥区落实中央决定,为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摘帽的情况《枫桥区落实中央决定,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已摘帽》。
浙江省公安局在绍兴县召开全省治安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善始善终地做好“四类分子”摘帽工作。
全省地市公安局局长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充分肯定全省前一阶段集中力量开展的对“四类分子”的摘帽工作,并要求继续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正在杭州的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听取了省公安局和各地市代表的汇报。
公安部《公安工作简报》第30期介绍了绍兴县城关镇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做法。
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在诸暨县枫桥区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1979〕5号文件的情况报告》,要求继续贯彻“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除继续对极少数尚未摘帽的“四类分子”做好监督改造工作外,要把重点转移到切实搞好“四防”工作上来。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关于第一季度公安工作情况和当前的工作安排》,要求继续推广“枫桥经验”,加强对未摘帽的“四类分子”的监改工作,广泛开展“四防”教育,突出抓好防范工作,严防盗窃分子作案,降低发案数,同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转批转省公安局《关于在全身推广绍兴县综合治理治安秩序的请示》。
公安部《公安工作简报》第35期刊登公安部调查组《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村治保工作》的调查报告。报告要求在新形势下继续推广“枫桥经验”。6月16日,浙江省公安局转发该报告,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认真研究怎么做好农村治保会工作,推广落实“枫桥经验”以及做好基础工作、加强农村治安队伍建设的经验。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1979年下半年公安工作意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以城市、城镇为重点,继续推广绍兴县综合治理经验和枫桥区教育改造人的经验。
浙江省委召开全省城市治安会议,要求在城镇和城市推广绍兴县综合治理的经验,解决影响治安的突出问题。要继续推广“枫桥经验”,对一般违法犯罪人员坚持就地帮教、改造。
1980年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1979年公安工作情况和1980年工作意见》,要求继续推广“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局印发《关于前段整治治安的情况和今后意见》,要求在广大农村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切实做好对流窜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人民公安》第3期介绍诸暨县枫桥区贯彻落实中央〔1979〕5号文件以后,及时把工作重点转到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上来,继续做好“四类分子”摘帽后的思想转化工作,出现了帮教好、犯罪少、治安好的局面。
枫桥区委《在进入新时期后,我们是怎样坚持枫桥经验的》,从统一对枫桥经验的认识、从实际出发继续坚持枫桥经验两个方面介绍了枫桥继续坚持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做的工作。
诸暨县公安局编《公安工作简报》刊发牌头派出所《进一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认真落实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材料,主要做法是:学习枫桥经验基本精神,提高对做好违法犯罪人员帮教工作的认识;全面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明确帮教对象;落实帮教措施,过细地做工作。
全国公安战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向参加会议的诸暨县枫桥区委副书记、枫桥派出所指导员许根贤颁发公安部授予枫桥区委的“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保卫‘四化’而奋斗”的牌匾。公安 部副部长吕剑光向许根贤了解“枫桥经验”的发展情 况,要求新形势下“枫桥经验”要有新发展。
诸暨县公安局根据“枫桥经验”的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并对排摸出来的258名违法犯罪人员逐一落实帮教措施。
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整顿社会治安会议,省委书记陈作霖和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李朝龙在会上讲话,要求继续推广“枫桥经验”,做好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1981年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1981年全省公安工作意见》,要求继续推广“枫桥经验”,落实对流窜犯的改造工作和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处调查组对1980年以来枫桥区的治安状况进行调研。6月10日,浙江省公安厅转发调查组报告,对枫桥区坚持“枫桥经验”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出现治安好的情况予以肯定。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各地市公安处、局长座谈会,要求农村要继续推广“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印发《地、市委政法书记座谈会纪要》,强调农村要继续推广“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调查组到诸暨县 枫桥区调研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如何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的问题。10月9日,调查组形成调研报 告,提出农村公安工作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贯 彻“枫桥经验”,切实抓好社会改造,搞好安全防范。
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及时总结推广综合治理的经验。
1982年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对余姚、桐庐、诸暨、余杭四县农村治安问题的调查报告》,介绍诸暨县枫桥区等地针对生产责任制落实后出现的新情况,调整原先的帮教小组,发动群众制定“乡规民约”等方面的情况。
全省地市公安处、局长会议在天台县召开,会议要求参照枫桥帮教违法犯罪人员的经验,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争取青少年犯罪的比例逐步下降。
绍兴地区公安处召开全区派出所基础工作会议,枫桥派出所在会上作了题为《狠抓基础工作继续落实“枫桥经验”》的发言。
诸暨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和基础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治保、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
1983年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7期介绍诸暨县枫桥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坚持“枫桥经验”精神,充分发挥基层政权作用,依靠群众自治,就地处理好治安问题的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10期介绍诸暨县枫桥区根据农业生产责任制落实后出现的新情况,发动群众就地教育挽救违法人员的经验。
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秀夫在全省治安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讲话,要求大力支持群众自治,依靠群众自己解决一般社会治安问题。
全省地市公安处、局长会议在 杭州召开。会议要求加强治保、调解等群众性自治 组织建设,配合基层党政组织发动群众制定“乡规民 约”“街规民约”,开展建设“文明村”“文明街”活动, 贯彻《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责 任制条例》,落实内部治安的综合治理。
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政法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公安会议的两个文件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等工作。
浙江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给现有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的通知》。年底,浙江省剩下的5539名“四类分子”全部摘帽。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丛鹭丹在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言,介绍诸暨县枫桥区开展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的情况。
1984年
绍兴市公安局在《治安工作动态》上介绍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在严打中坚持运用“枫桥经验”精神,通过打击推动和加强基础工作,促进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情况。
枫桥区的枫桥、赵家两镇和13个乡镇相继建立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985年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会议,枫桥派出所在会上介绍了加强基础调查、为现实斗争和长远工作服务的经验。
全省违法人员排查管理现场会在诸暨县召开,会议推广枫桥区近5年来运用“枫桥经验”,把预防、打击犯罪和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结合起来的经验。会后,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张秀夫到枫桥派出所调研指导工作,要求诸暨县和枫桥区努力发展和总结改革开放形势下的新“枫桥经验”。
1986年
诸暨县集镇治安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枫桥召开,枫桥镇介绍坚持“枫桥经验”,强化集镇治安管理的经验。
诸暨县枫桥区所辖枫桥、赵家两镇分别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治安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分成治安调解、街道执勤、市场管理、交通卫生4个组。
枫桥区委在乡村全面推行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至10月底,枫桥派出所辖区102个行政村均分别与乡镇政府签订治安承包合同,全面落实责任制。
绍兴市人民政府在嵊县长乐镇召开全市集镇治安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枫桥镇在会上介绍坚持“枫桥经验”精神,加强集镇治安管理的经验。
1987年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基层基础工作会议,枫桥派出所在会上介绍运用“枫桥经验”建立群众自治组织,发挥各级基层组织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参照集镇治安管理办法,指导并带动乡村治安管理的经验。
浙江省委书记薛驹、副书记陈法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芳烈,以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朝龙等,听取省公安厅厅长夏仲烈作的工作汇报。薛驹在讲话中指出:在我们的法律不很完备的情况下,要搞点乡规民约。同时,要推广“枫桥经验”,促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绍兴市公安局将枫桥派出所推行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的经验作为选送的三份典型材料之一报送省公安厅。
1988年
绍兴市公安局对枫桥区7个乡(镇)自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依靠群众管治安,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枫桥在新形势下又有新经验》的调查报告。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23期介绍了诸暨县枫桥区近年来按照“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依靠群众力量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出现经济发展、案件较少、治安持续稳定可喜局面的情况。
1989年
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缨带领工作组赴枫桥调研“枫桥经验”新发展的情况。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第三次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会议,枫桥派出所在会上介绍了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动摇,依靠各方面的力量,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实现“案件少、捕人少、治安持续稳定”的经验。
1990年
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夏仲烈在全省市地公安局处长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的新路子,拓展依靠群众维护治安的内容和形式,把公安工作的基础扎根于群众之中。
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缨率领绍兴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研,形成《依靠群众管治安是维护社会治安根本——枫桥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的调查报告和19个典型材料。其中7个材料刊发于《公安学刊》1990年第3期。
绍兴市公安局上报绍兴市委《关于在全市推广“枫桥经验”的报告》。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蔡杨蒙带领省厅调查组,会同绍兴市公安局和诸暨市公安局赴枫桥区调研,至5月1日,形成《紧紧依靠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枫桥区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调查报告》。
绍兴市委在枫桥召开推广“枫桥经验”现场会,全面部署推广落实新形势下的“枫桥经验”。来自全市政法系统和相关镇乡的200多名代表听取了枫桥区10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发言。
绍兴市委印发《批转市公安局党委关于推广诸暨市枫桥区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的经验的报告的通知》(1990)10号,并上报省委。
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1319期和《内参选编》第23期先后刊登《诸暨市枫桥区坚持依靠群众抓治安》一文,通讯员金伯中、陈善平,新华社记者皮德义采写。详细介绍枫桥区依靠群众,依法办事,就地解决问题的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在杭州召开咨询委员座谈会,会议提出应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坚定不移地依靠群众做好维护社会安定的工作。
浙江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推广诸暨市枫桥区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报告》[ 该报告由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起草。],要求各地深入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把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前推进一步。
全省市地公安局处长会议在杭州召开,强调“枫桥经验”是综合治理落实在基层的最生动的典型,当前要大力推广“枫桥经验”。
绍兴市委政法委召开各地推广枫桥经验试点工作交流会。
中央政法委第59期《政法动态》刊载《坚持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枫桥经验”的新发展》,介绍枫桥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达到案件较少,治安稳定,经济发展的效果,充分肯定了新形势下的“枫桥经验”。
浙江省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绍兴市委作《枫桥区在新形势下发展“枫桥经验”,紧紧依靠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绍兴县委作《我们市怎么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交流发言。
诸暨市委在枫桥区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27周年座谈会,浙江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夏仲烈到会讲话,强调要 正确认识“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坚持从各地实际 出发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更好地贯彻依靠群众 与专门工作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枫桥经验”,使 “枫桥经验”在更多的群众心中扎下根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长彭真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乔石,提出“整顿治安要两手,一手是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打',另一手是切实深入发动依靠群众自我教育,并依法监督、教育、改造违法犯罪分子和其他坏人。要双管齐下,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从长远看,教育人改造人是更重要的和根本的方面。可以考虑参考1963年中央指示推广的‘枫桥(浙江诸暨县)经验',择其适合现状者推广之”,建议整顿治安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参考“枫桥经验”,做好教育人改造人工作。
1991年
国务委员王芳在杭州看望出席全省市地公安局处长会议代表,强调要推广“枫桥经验”。
国务委员王芳题词:学习“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1991年全省治安工作要点》,要求各地按照“枫桥经验”的基本做法,健全治安防范机制,就地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建立多层次的防范组织,疏导纠纷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危害治安的因素。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处和绍兴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形成调研报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对枫桥近10年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情况进行了总结。
诸暨市召开治保先进表彰大会,表彰48个先进单位和49个先进个人,对212名连续10年从事治保调解工作的治调干部颁发了荣誉证书。
国务委员王芳在北京听取绍兴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汇报时指出:“枫桥经验”实质上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在新形势下仍有推广意义。
公安部组织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浙江电视台等中央记者团一行13人在诸暨采访“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在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具有本地特色的经验和“枫桥经验”结合起来,以取得更好的实际成效。
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国警察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文同在诸暨枫桥考察调研“枫桥经验”,形成《对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几点认识》的调查报告,提出“枫桥经验”应当引起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包括公安部的足够重视。6月21日报送陶部长和公安部党委后,得到陶驷驹部长批示。9月,中央政法委转发了该报告。
诸暨市公安局办公室调研组对诸暨市公安局会同城关镇人民政府运用“枫桥经验”对市区楼群住宅的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贯彻群防群治工作一年来的探索与成效进行调研,形成《“枫桥经验”在城市治安管理中的新探索--对我市楼群住宅群防群治工作的调查》报告。
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绍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1991-1995)
《枫桥新曲》编印,国务委员王芳,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夏仲烈题词。
诸暨市转发枫桥镇推行联村干部抓治安做法文件,向全市推广。诸暨市委副书记、综治委主任杨胜在批示中指出,该做法是落实“枫桥经验”的新探索,既保持了社会治安的稳定,又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既调动了联村干部抓好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又为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开辟了新的途径,这种做法很好。
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缨带队在枫桥蹲点,调查总结1990年4月绍兴市委召开推广“枫桥经验”现场会以来枫桥区发展“枫桥经验”的情况。
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枫桥区委书记楼志浪应邀参加会议并介绍了枫桥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
浙江省委书记李泽民在枫桥区考察调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指出:“枫桥经验”充分体现了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这个经验不仅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推广价值。
绍兴市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28周年大会。
《浙江日报》刊登《悬挂八年的户粮落实了》,报道东一乡解决一群众因农嫁非的口粮田问题,省委办公厅领导配发评论《要重视解决空挂户梁问题》,肯定该工作。
全省市地公安局处长会议在杭州召开,要求各地参照“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特别重视把打、防、管、建、教、改各个环节紧密结合起来。
1992年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夏仲烈在全省治安重点治理经验交流会上指出:“枫桥经验”是具有浙江特色的综合治理的典型,不仅要在农村大力推进,而且要通过实践探索逐步在城市推广。
浙江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省公安厅关于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广“枫桥经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把各种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诸暨市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枫桥等单位作交流发言。
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夏仲烈在第十八次全省公安会议上要求大力推广“枫桥经验”,落实对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做好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改造教育,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效减少犯罪。
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夏仲烈在枫桥区调研“枫桥经验”发展情况。
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应勇在枫桥调研时指出:“枫桥经验”是政法工作的独创经验,必须牢牢抓住,不断倾注新的内容发展“枫桥经验”。
枫桥镇首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1993年
浙江省公安厅听取绍兴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30周年活动安排情况的汇报。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斯大孝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正确认识和处理打击与防范的关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大力推广“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由浙江省刑事犯罪学学会、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犯罪问题研究》(总第44期)刊登《毛泽东同志与“枫桥经验”》《重温“枫桥经验”》《论枫桥社区犯罪控制模式》等有关“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文章。
公安部副部长牟新生召集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听取诸暨市委有关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30 周年纪念活动筹备情况汇报并作指示。
诸暨市委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和批示“枫桥经验”30周年大会。会议指出:“枫桥经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
“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开幕式。
浙江省综治委在诸暨召开“浙江省市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决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进一步推广“枫桥经验”。枫桥镇作《发展枫桥经验,推进综合治理》交流发言。
浙江省公安厅在诸暨召开“浙江省城镇社区犯罪控制理论研讨会”。
1994年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1994年全省公安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的新路子,拓展依靠群众维护治安的内容和形式,把公安工作的基础扎根于群众之中。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斯大孝在全省市地公安局处长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的新路子。
绍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诸暨市综治委作《运用“枫桥经验”基本精神,探索教育挽救轻微违法犯罪人员途径》的交流发言。
诸暨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1995年
第十九次浙江省公安会议推广了诸暨市公安局坚持“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做法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全市第七次基层基础工作会议,枫桥派出所在会上介绍了《举办法制学习班,探索帮教新路子》的做法。
绍兴市委、市政府为深化发展“枫桥经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
绍兴市召开全市创建“平安社区”经验交流会,要求大力开展“护村、护路、护楼”活动,以进一步深化发展“枫桥经验”。
诸暨市枫桥镇被评为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1996年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诸暨市公安局在会上作了题为《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发言。3月,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展开基层基础大排查工作。
诸暨市公安机关对1386名青少年落实了帮教措施。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斯大孝在全省第十九次公安会议上提出要以派出所为龙头,以基层治安保卫组织为依托,以群防群治队伍为骨干,以广大群众为基础,实行群防群治,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要大力推进安全防范建设,进一步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大力推广建立护厂队、护村队、护校队的做法。继续扎实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
1997年
根据浙江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社区”活动的总体部署,浙江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全小区”“安全村居”活动。
诸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四创建”活动的报告》,同意在全市城乡开展“居民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农村创建安全文明村、内部单位创建治安安全单位、公路开展创建安全文明路段”的“四创建”活动。至是年底,全市建成文明小区116个,安全文明村490个,治安安全达标单位538家。
座谈会上枫桥镇党委书记徐文光做《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的基本做法》发言:我们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了农村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一是有一个明确的领导责任制;二是有一支较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三是有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四是有一个牢固的人本观念;五是有一种强烈的发展意识。
绍兴市委召开“双禁”工作会议,枫桥镇作《深化“枫桥经验”,标本兼职抓好查赌禁赌工作》交流发言。
诸暨市作为综治工作先进典型,由省委政法委推荐至中政委。总结材料为《发挥“枫桥经验”优势,构筑农村治安大防范机制》。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提出要认真总结新形势下的“枫桥经验”,争创“一流公安局”。11月中旬,诸暨市公安局组织工作组到枫桥镇 蹲点调查,为次年纪念“枫桥经验”35周年做准备,并 制定了《枫桥派出所工作责任制》
1998年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年度总结表彰大 会,提出要认真总结新形势下的“枫桥经验”,以一流 的公安工作业绩,争创全国、全省新优秀公安局。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提出要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35周年为契机,做好深化发展“枫桥经验”这篇文章,进一步推进“四创建”工作。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俞国行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要求认真总结新形势下的“枫桥经验”,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35周年为契机,掀起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市地公安局处长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依靠人民群众,化解内部矛盾,严密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稳定。
诸暨市委成立35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枫桥镇成立“枫桥经验”35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小组。
诸暨市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深化“枫桥经验”排解不安定因素活动的实施意见》。
浙诸暨市召开全市深化“枫桥经验”动员大会。
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和诸暨市委联合调查组赴枫桥镇蹲点调研。至10月上旬,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枫桥经验”新发展》的调查报告,以及枫桥派出所和民警杨光照2个专题事迹材料、7个典型材料。10月30日,绍兴市委、省公安厅党委向省委报送了调查报告。11月2日,绍兴市委转发。11月16日,省委书记张德江在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大力宣传全面推广诸暨枫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的成功经验。11月20日,省委批转该报告,随后,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分别转发了该报告。
诸暨市公安局向市委报告[诸公(1998)42号],建议开展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35周年纪念活动。主要活动建议为:再次掀起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热潮、组织联合调查组蹲点调查、设立史料陈列室、举办理论研讨会、召开纪念大会、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委副书记蔡汉良任组长,金伯中、孟法明任副组长。诸暨市委9月14日转批该文件,要求各单位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枫桥镇召开纪念“枫桥经验”三十五周年纪念大会动员大会。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俞国行在枫桥镇调研,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枫桥经验”的重大现实意义,正确把握“枫桥经验”的新特征,总结好“枫桥经验”的新发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使“枫桥经验”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
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赴京向公安部汇报“枫桥经验”新的发展情况。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祝春林听取汇报后指出:“枫桥经验”是个好经验,35年旗帜不倒,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时代特色,要在全国大力推广。
绍兴市委书记沈跃跃、市长董君舒等赴枫桥派出所等地调研“枫桥经验”。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田期玉,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诸暨市枫桥镇考察调研。田期玉指出,“枫桥经验”的新发展,是新形势下维护农村稳定的好做法,推广“枫桥经验”不仅具有重要的普遍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还具有很大的战略意义,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深 刻认识“枫桥经验”的战略意义,走出一条农村经济 发展、治安稳定的新路子。陈冀平指出,“枫桥经验” 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光辉旗帜,枫桥是全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摇篮。
《人民公安报》头版头条发表了题为《田期玉副部长在浙江农村调查研究时指出,推广“枫桥经验”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报道。
公安部在宁波市召开部分省市农村公安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新形势下“枫桥经验”的新发展,提出要在浙江进而在全国推广。田期玉和浙江省副省长李长江及俞国行等参加会议。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崔子秋率领公安部调查组在诸暨市枫桥镇蹲点调研,形成《关于浙江省诸暨市“枫桥经验”的调查报告》,建议在全国大力宣传、推广“枫桥经验”。
绍兴市公安局作出向枫桥派出所学习的决定,指出:一是要学习枫桥派出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观念;二是要学习枫桥派出所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服务群众融于各项警务活动之中的强烈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三是要学习枫桥派出所坚持发扬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的坚定信念和创新精神;四是要学习枫桥派出所坚持从严治警方针,树正气、强素质、严管理、狠抓队伍建设的人本意识。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开展向枫桥派出所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枫桥派出所学习活动。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在中共绍兴市委和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的联合调查报告上作出批示:“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枫桥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应在全省大力宣传、全面推广。”11月20日,中共浙江省委批转中共绍兴市委和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推广枫桥新经验,更好地维护农村稳定的报告》。
浙江省警察学会和诸暨市公安局在诸暨联合召开“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研讨主题是“预防和控制犯罪”。
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和诸暨市委联合在诸暨市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35周年大会。会上宣读了公安部副部长牟新生书面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斯大孝,副省长李长江,省公安厅长俞国行,省司法厅长沈雷,绍兴市委书记沈跃跃等领导参会。俞国行宣读给枫桥派出所和该所民警杨光照分别记二等功 的命令。诸暨市委书记王国伟介绍诸暨市35年 来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与会人员参观了刚 建成的“枫桥经验”史迹陈列馆(在枫桥派出所内)。
在诸暨召开全省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
浙江省公安厅在诸暨市召开全省农村公安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农村公安工作。俞国行厅长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农村公安工作》讲话,诸暨市公安局金伯中局长作介绍发言。
枫桥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
1999年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诸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金伯中应邀在会上介绍诸暨市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做法,作《预防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枫桥经验”的新发展》发言。
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在省公安厅报送的《关于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汇报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推广“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公安部给枫桥派出所记集体一等功。
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俞国行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要求以推广新形势下的“枫桥经验”为抓手,不断改革和加强农村公安工作,维护农村稳定,为新一轮农村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诸暨市公安局作《预防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枫桥经验”的新发展》工作汇报。
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农村公安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推广新形势下的“枫桥经验”。2月9日,浙江省公安厅转发该意见。
诸暨市公安局被评为1998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富在诸暨市考察调研“枫桥经验”发展情况。
诸暨市政法委在枫桥镇召开枫桥、东一、全堂“两镇一乡”深化“枫桥经验”动员大会。
诸暨市召开深化“枫桥经验”工作会议,枫桥镇党委政府作《深化“枫桥经验”,促进经济发展》交流发言。
诸暨市深化“枫桥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办公室定位、职责、当前主要任务、组织架构、相关制度。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创“人民满意公安机关”活动电话会议,要求公安机关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为抓手,不断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
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深化“枫桥经验”的意见》,提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深化“枫桥经验”真正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奠定深化“枫桥经验”的坚持基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好深化“枫桥经验”的文章。
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在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王国平和省公安厅厅长俞国行陪同下到枫桥派出所、枫桥镇钟瑛村、步森集团、枫桥司法所等考察调研,并在枫桥镇召开深化发展“枫桥经验”座谈会。
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动员会在诸暨市召开。
浙江省委、省政府在诸暨市召开全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现场会,进一步部署在全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公安部咨询委副主任谭松球,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参会。会议要求各地、各部 门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组织城乡基层单位掀起学习 推广“枫桥经验”的新高潮。
绍兴市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张德江书记考察讲话和全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现场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广力度,迅速在全市掀起推广落实“枫桥经验”新高潮。
枫桥镇印发《枫桥镇深化发展“枫桥经验”三年规划》。
诸暨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枫桥经验”的意见》,提出:1.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深化“枫桥经验”的工作责任制;3.明确工作目标,实行分类指导;4.狠抓落实,着力做好深化这篇文章;5.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绍兴市司法局出台深化发展“枫桥经验”三年规划。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化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董君舒讲话,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二公安机关要在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三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吴鹏飞作《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引向深入》的工作布置。
诸暨市司法局印发《诸暨市司法局深化发展“枫桥经验”三年规划(1999-2001)》。
绍兴市司法局作出开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活动的决定。
绍兴市公安局印发《绍兴市公安机关推广落实“枫桥经验”三年规划(1999-2001)》,提出在全市争创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绍兴所和杨光照式公安民警。
绍兴市政法委、综治委和组织部举办镇乡、街道政法综治副职培训班,专门安排《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及其运用》专题课程,着重研究探索在基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化新形势下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方式和途径。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市地公安局局长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活动,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搞扎实。
绍兴市综治委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工作联系点制度。
绍兴市印发《绍兴市学习推广深化“枫桥经验”三年规划》。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28期介绍了诸暨市公安机关把“创人民满意”活动和深化发展“枫桥经验”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的情况。
国务院授予枫桥派出所“人民满意的派出所”荣誉称号。
浙江省文明办、综治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在宁波召开全省城市社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座谈会。宁波等7个市、区、街道介绍了深化城市社区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实地参观了宁波市3个小区和1个市场,省建设厅等6个单位就如何发挥只能参与社区建设提出了意见。
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英模表彰大会,枫桥派出所所长阮晓辉、枫桥镇钟瑛村党支部书记兼治保主任骆银泉和诸暨市委、市公安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国际犯罪学主席、德国图宾根大学犯罪学教授汉斯·尤尔根·卡尔纳一行参观枫桥派出所,并对“枫桥经验”予以高度评价。
绍兴市贯彻8月24日宁波会议精神,召开全市社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座谈会。诸暨市城关镇等4个单位介绍了社区建设的经验,市公安局等6个单位作表态发言。
全省监狱系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工作会议在诸暨召开。
诸暨市委在枫桥镇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36周年座谈会,市领导蔡汉良、叶根等出席。
全国政法会议提出,要在全国大力推广“枫桥经验”。
《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载文章《立足稳定和发展——浙江诸暨“枫桥经验”纪实》,并配发评论员文章《“枫桥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副部长段正坤在诸暨市枫桥镇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诸暨市枫桥镇被评为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诸暨市枫桥镇被评为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0年
公安部在昆明市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会上强调要大力推广“枫桥经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缓解、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公安部部长贾 春旺在 会 上 要 求 各 地 公 安 机 关 深 入 推 广 “枫 桥 经 验”,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民内 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千方百计缓解、化解矛盾。
张德江在全省政法会议上强调要大 力开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活动,在试点基础上,全 面从农村推向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学校,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巩固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在运用“枫桥经验”,维护社会治安上创出自己的特色来。
诸暨市公安局被评为1999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诸暨召开全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全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部署学习推广“枫桥经验”。
由中央电视台、浙江省公安厅、诸暨市人民政府联合摄制,以“枫桥经验”为历史背景,以枫桥派出所民警杨光照为生活原型的6集电视连续剧《枫桥故事》在诸暨开镜拍摄。10月底,在中央电视 台和部分地方电视台播出。
诸暨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诸暨市公安局编写的《“枫桥经验”实录》一书出版。
公安部在北京举行全国公安机关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电视电话报告会,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贾春旺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党委委员祝春林主持会议。报告团成员绍兴市公安局副局长、绍兴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金伯中在会上作了《实践“枫桥经验”探公安新路》的报告。
公安部党委委员祝春林在枫桥派出所考察调研。
2001年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富、浙江省公安厅厅长俞国行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为载体,积极探索和实践社区警务战略,组织发动群众,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全省公安局局长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探索实践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新路子。
浙江省公安厅传发《关于贯彻落实公 安部“2·24”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要求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防范管理。
公安部治安局局长武冬立 在浙江调研指导创新“枫桥经验”,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情况。
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要求以深化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为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的主阵地,构筑社会治安的坚强防线,确保中央提出社会治安两年内明显进步的目标在浙江如期实现。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社区警务工作理论研讨会,研究推进全省社区警务工作。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枫桥镇再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7—2000年)。
2002年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俞国行在诸暨市公安局及枫桥派出所调研时指出:新时期“枫桥经验”对于维护全省乃至全国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并逐步推向城市、渔区,已成为新时期公安政法工作的一个典范。
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工作简报》第4期介绍了枫桥派出所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的情况。
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公安厅、杭州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介绍了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会议对绍兴市公安局等11个创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先进公安局进行了表彰。其间,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大力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抓牢“创安”这一有效载体,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进程。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枫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调研。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浙江省委副书记周国富,省委常委、公安厅长俞国行陪同下,到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考察调研,参观了“枫桥经验”史迹陈列馆,听取了诸暨市委书记王国伟、公安局长叶根的工作汇报。
公安部副部长罗锋在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考察调研。
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刘跃进带领公安部综合调查组到枫桥派出所调研。12月2日,公安部《公安工作简报》第32期刊登《公安部调查组关于浙江省公安工作的调查报告》,对浙江1998年以来推广落实“枫桥经验”的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浙江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要求继续大力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创安活动,丰富专群结合方针的内涵,拓宽群众工作的路子。
诸暨市公安局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39周年座谈会暨枫桥派出所新大楼落成典礼。
全国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座谈会召开,枫桥派出所做《忠实践行“三个代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发言。12月5日,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简报》(第108期)刊登了发言材料。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俞国行在枫桥派出所调研,强调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
诸暨市公安局在枫桥派出所召开社区警务建设现场会,推广枫桥派出所的社区警务试点经验,全面启动社区警务建设。
浙江省委书记、代省长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作报告,首次对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提出要求。
诸暨市枫桥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建立5个社区调解委员会,从而形成镇、社区、村(企)三级网络。
2003年
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总结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深化社区警务、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等工作,不断拓宽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促进各项基础防范措施的落实。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公安厅考察调研,要求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在枫桥派出所调研,要求与时俱进发展推广“枫桥经验”。
诸暨市成立纪念纪念“枫桥经验”40周年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诸暨市召开纪念“枫桥经验”40周年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正式拉开40周年纪念活动序幕,市委副书记孟法明讲话。
诸暨市纪念“枫桥经验”40周年筹备工作简报第1期印发《关于开展新时期“枫桥经验”调研总结工作的实施方案》。
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市公安局及诸暨市委领导在枫桥派出所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面启动“枫桥经验”调查总结工作。省公安厅副厅长黄子均,绍兴市委副书记袁长寿,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海仁等出席。
诸暨市新时期“枫桥经验”调研总结工作组进驻枫桥。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考察调研。
诸暨市委在枫桥镇召开“枫桥式”平安镇乡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枫桥镇的做法,作出创新“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平安镇乡的决定。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鲍遂献带领公安部工作组进驻枫桥蹲点调研,形成《关于枫桥派出所的调查报告》。7月12日,公安部副部长百景富在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全国推广枫桥派出所的经验。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富周国富在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省委政法委秘书长李步星陪同下在诸暨市调研指导深化发展“枫桥经验”工作。
全省各市公安局局长会议在温州召开,会议强调省公安厅和绍兴市公安局要积极会同地方党委、政府,认真总结“枫桥经验”的新发展经验,扎实推动“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诸暨在全市开展“枫桥式”平安乡镇创建活动。
绍兴市委召开“枫桥经验”4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弘扬“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掀起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新高潮。
浙江省委书记、代省长习近平在省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努力开创浙江各项事业新局面》指出:进一步总结提炼和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从浙江实际出发,深入探讨端正执法思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问题。
诸暨市枫桥镇建立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是全省第一个乡镇综治工作中心。
诸诸暨市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枫桥式平安镇乡(街道)”活动的实施方案
诸暨市委市政府在枫桥镇召开“枫桥经验”四十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汇报会。
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和诸暨市委联合调查组形成《看枫桥如何实现矛盾少发展快———关于“枫桥经验”创新与发展》的调查报告和17个典型材料。
公安部一局局长陈智敏在诸暨市调研“枫桥经验”。
诸暨市委副书记孟法明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伟光赴杭向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富汇报4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情况。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富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同志汇报浙江省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和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系列活动的主要情况 ,罗干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诸暨市委副书记孟法明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伟光第二次赴杭向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富汇报4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情况。
诸暨市委再次在枫桥镇召开“枫桥式”平安镇乡建设工作现场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杭州举行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新闻发布会。
浙江省委政法委、省警察学会、绍兴市委、诸暨市委在枫桥镇联合举办创新“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23名与会专家学者以人权保障与文明执法为主题,对“枫桥经验”进行探讨。
浙江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10月17日报送的《关于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报告》(附:《看枫桥如何实现矛盾少发展快》)
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其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所长朱建阳等三位代表的发言,并予以肯定。
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在诸暨联合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作了《创新“枫桥经验”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讲话,对创新“枫桥经验”作出全面部署。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枫桥镇考察,高度肯定枫桥镇“平安枫桥”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考察调研时强调,“枫桥经验”对全国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浙江省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全省各地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公检法司领导和全省各县市政法委书记参观调研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枫桥派出所和镇北警务室、步森集团等单位创新“枫桥经验”情况。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会,讨论通过《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社会化。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了《充分发挥“八个优势” 深入实施“八项举措” 扎实推进浙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报告,指出:要从浙江实际出发,学习、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党政领导、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等在维护稳定中的责任,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强化打击职能,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实地考察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和枫桥派出所,并听取创新“枫桥经验”情况汇报。
2004年
浙江省公安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推广新时期“枫桥 经验”为抓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正确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疏导化解机制,努力从根本上 减少矛盾、缓解矛盾、解决矛盾。
诸暨市枫桥镇党委书记杨元清在全国综治工作上作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交流发言。
《经济管理》第1期发表了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浙江新发展》的文章,其中指出:更加注重为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大力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切实承担起领导干部致富和治安的双重责任,实现人民群众富裕与安定的根本利益。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求是》第3期上发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署名文章。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法制日报》上发表《创新“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的署名文章。
诸暨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创新“枫桥经验”创建“平安诸暨”的实施意见》,明确“枫桥式平安镇乡(街道)”创建活动考核评分标准。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接受《人民公安报》记者采访,提出小康社会首先应该是平安社会。强调要从浙江实际出发,学习、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坚持预防在先、工作在前,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诸暨市成立创新“枫桥经验”创建“平安诸暨”工作领导小组。
绍兴市委出台《绍兴市创新“枫桥经验”创建“平安绍兴”五年规划》。
公安部赴浙江省督查组参观枫桥指挥中心、枫桥派出所、枫桥交巡警中队,对运用“枫桥经验”加强社会化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予以肯定。
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建设平安浙江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开展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浙江建设。
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
中央综治委组织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瞭望》等7家中央媒体在枫桥镇采访“枫桥经验”。
诸暨市枫桥镇被列为浙江省唯一的农村社区矫正试点乡镇。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罗干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会上发表《创新“枫桥经验”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讲话,提出“平安浙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诸暨市考察调研。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诸暨枫桥考察,指出“枫桥经验”是一棵常青树,其核心精神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枫桥经验”是全国唯一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经验,省委提出打造“平安浙江”的目标,就是要把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好。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专题学习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继续下大力气做好信访工作,切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始终,努力在综合、融合、结合上下功夫,使“枫桥经验”特色更加鲜明、内涵更加丰富,使建设“平安浙江”各项工作基础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明显。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绍兴视察工作时要求绍兴市必须把枫桥的平安工作搞得更好,不断把“枫桥经验”发扬光大,进一步提炼总结、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创造性地运用“枫桥经验”,使整个绍兴在“平安建设”和平安市县创建中走在全省的前列。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枫桥考察“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临安下访接待群众情况碰头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建设“平安浙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积极推广、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治安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统筹发展的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多种实现形式。
第二十次全省公安会议在杭州召开。习近平在召开座谈会时指出:建设“平安浙江”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使各项工作基础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明显。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省公安厅长王辉忠也在会上强调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诸暨市委在枫桥派出所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1周年活动暨《“枫桥经验”的科学发展》首发式。
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在枫桥派出所调研指导工作。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推广创新“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各级领导下访,落实信访责任制,建立预防、发现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化解矛盾。
2005年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王辉忠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大力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推进以乡镇(街道)纠纷调解中心为重点的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社会联动调处机制,尽可能把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缓解社会矛盾和冲突。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报告会上强调,要推广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诸暨市枫桥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评为“2004中国十佳人民法庭”。
《法制日报》刊发采访习近平的专文。习近平指出:“枫桥经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抓基层、打基础,依靠和组织群众,就地解决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诸暨市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创新“枫桥经验”创建“平安诸暨”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在枫桥派出所调研创新“枫桥经验”工作。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诸暨市枫桥镇第三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1—2004年)称号,镇党委书记张晓冬出席表彰大会。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指导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工作。
浙江省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现场会在诸暨市枫桥镇举行,会议要求将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推向全省,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会上作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夯实平安基础工程》的讲话。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要求各地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
诸暨市委、市政府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2周年座谈会,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夏宝龙,省政法各部门和绍兴市委、绍兴市政法各部门负责人及诸暨市领导等参加会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
全省公安工作暨“基层基础建设年”动员大会在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工作意见,按照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部署,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打牢平安建设根基。
2006年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2006年全省治安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深化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建设“平安浙江”最具创造性的经验就是从“大平安”的角度统筹考虑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推进社会的和谐。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年规划》,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社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就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扎实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浙江公安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学习会上强调,要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创造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环境。
浙江省公安厅在诸暨市店口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外警协管外口”工作现场会,就学习推广工作提出要求。
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30个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13个2005年度平安乡镇(街道)。
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要求加强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农村多元化矛盾调处机制和应急处理体系。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乡镇”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
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要求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机制、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和基层管理服务机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法和途径,积极推进综治网络建设,把综治工作覆盖到全社会。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发表了《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浙江新发展》,指出:要针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新情况、新特点,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诸暨市考察调研,希望诸暨市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民主法治建设,更加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绍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民营企业工作会议召开,绍兴市委副书记史济锡作《弘扬创新“枫桥经验” 扎实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的讲话,指出推进“综治进民企”是创新“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具体实践。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全省市委书记座谈会上强调,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强化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基层基础工作。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各市公安局长会议,强调要以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为契机,进一步发展创新“枫桥经验”。
诸暨市成立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领导小组。
公安部在诸暨市召开全国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外警协管外口”工作座谈会。
《今日浙江》21期发表了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浙江的实践》的文章,其中指出: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建立乡镇综治中心,推进综治进民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内部问题社会化的倾向,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对基层的服务和管理。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着力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诸暨市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3周年暨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会后,诸暨市公安局和浙江省社科沙龙联合召开以“创新‘枫桥经验’,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
《今日浙江》第23期发表了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深入学习全面用好《江泽民文选》--不断开创浙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文章,指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发展创新“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讲话,指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拓宽人民利益表达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度,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参加省委政法委民主生活会上强调,要始终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
《求是》杂志第21期发表了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社会和谐之基》的文章,其中指出:这些年来,我们通过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使社会管理不疏漏、不缺失,社会稳定有基础、有保障。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对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2007年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预防在先,把工作做在前头,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王辉忠在诸暨枫桥派出所调研时强调,要把创新推广“枫桥经验”作为新时期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诸暨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创新落实“枫桥经验”构建“和谐诸暨”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06年绍兴市先进平安乡镇(街道)、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诸暨市启动“枫桥经验”落实年活动。
枫桥派出所所长张营参加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省第十二次党代表会议上强调,在今后5年工作中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处置机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各市公安局长会议,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积极整合社会治安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保安、护村队、社会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
诸暨市召开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枫桥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试点经验。
浙江省平安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金华市召开,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会上强调,要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以综治工作中心为主平台,以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全面提高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能力。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水平。
由西北政法大学与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在北京召开成果鉴定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孙永波,诸暨市市长王继岗等参加鉴定会。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省公安厅副厅长孟庆丰在诸暨市调研“枫桥经验”发展情况。
2008年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进一步严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使人民群众在家安心、上班放心、外出舒心。
绍兴市印发《关于开展纪念“枫桥经验”45周年活动的通知》,27日成立纪念“枫桥经验”45周年活动领导小组。
诸暨市委书记谭志桂在枫桥镇枫源村蹲点调研枫源村实践村级综治网格化管理模式和民主法治村模式工作。
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夏宝龙、省领导王辉忠、葛慧君、齐奇、陈云龙出席。夏宝龙强调,要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完善社会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
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度平安乡镇(街道)和先进平安乡镇(街道)的通报》。
枫源村开始运用“枫桥经验”探索实践“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
诸暨市成立“枫桥经验”45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综合组、宣传组、调研组、基础组等工作小组。发文明确45周年系列活动。
诸暨市公安局调研组在枫桥镇蹲点调研“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情况,总结出枫桥派出所“群众警务模式”、诸暨公安机关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十个一”举措、“三室两网”建设等典型经验。
诸暨市枫桥镇19个村分发《民主治村手册》,推进村级民主规范化建设。
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成立以杨光照名字命名的“老杨调解工作室”。
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在兰溪市下访约访群众,强调要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浙江省公安厅调研组在枫桥派出所蹲点调研,总结近5年来“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情况,形成《新的历史起点上“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调研报告。
浙江省公安厅在诸暨市召开公安机关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座谈会,对全省公安机关做好纪念活动进行部署。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围绕如何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等10个问题进行讨论。
诸暨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诸暨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枫桥镇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经验。
绍兴市委书记张金如在枫桥镇调研指导“枫桥经验”45周年纪念活动准备工作。
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系统开展“枫桥经验”与社区警务工作论文征集评比活动。
绍兴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活动。
诸暨市公安局在枫桥派出所召开深化社区警务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
公安部《治安管理工作简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专刊)刊登《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深化“枫桥经验”推进社区警务争创群众满意》,介绍诸暨市公安局本着“深化社区警务,创新群众警务,追求满意警务”的工作思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社区警务模式,健全社区警务网络,着力提升警务效能,实现“警务前移、整合资源、平安和谐、群众满意”目标的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治安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继续传承、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完善经常性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的长效机制。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系统模范集体、模范人民警察表彰大会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会议,命名表彰10个“枫桥式”模范集体和10名模范人民警察。
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联合调研组进驻枫桥镇,对“枫桥经验”的新发展进行调研、总结。
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表彰创新“枫桥经验”优秀成果的通报》,表彰10项优秀实践成果与10项优秀调研成果。
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新浪网等全国10余家重点网络媒体及《平安时报》《钱江晚报》等报社记者20余人到枫桥镇采访。
诸暨市印发《关于表彰5年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表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优秀成果30项、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40名。
诸暨市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阮建明作工作报告,枫桥镇党委作交流。会议表彰了全市五年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举行了“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项目成果赠书仪式。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诸暨市召开全省治安系统“枫桥经验”与社区警务工作理论研讨会。
浙江日报头版刊发新时期“枫桥经验”启示《科学发展 历久弥新》《以人为本 和谐至美》与评论文章《永葆“枫桥经验”的生机与活力》。
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联合在绍兴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大会。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在会上介绍浙江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平安建设的情况。
绍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优秀成果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表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优秀成果10项、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30名。
诸暨市枫桥镇建成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陈家村、新泽湖村、枫源村、步森集团7个“枫桥经验”示范点和史迹陈列室。
绍兴市召开全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大会。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治安管理工作的决定》,要求坚持并发展新时 期“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强调要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准确掌握社情民意上。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继 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千方百计地缓解矛盾、化解纠纷,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009年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枫桥镇第四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5—2008年)称号,并为浙江省捧回首个“长安杯”。
浙江省委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在舟山 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省高院院长齐奇,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出席。会议指出,舟山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模式,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又一新成果。
诸暨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平安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委、省政府在诸暨市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省领导赵洪祝、夏宝龙、王辉忠、巴音朝鲁、李强、葛慧君等出席。诸暨市、宁波市等作交流发言。会议表彰了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实地考察了枫桥镇平安综治工作现场。
浙江日报头版刊发《夯实“平安浙江”的根基--我省各地坚持与发展“枫桥经验”纪事》。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在枫桥镇下访接待群众。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各市公安局局长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好、利用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有关特殊群体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千方百计做好矛盾缓解、化解工作。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
浙江省法院、司法厅联合召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完善诉调衔接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夏宝龙、王辉忠出席并讲话。夏宝龙强调,要把诉调衔接工作作为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快构建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在省公安厅考察调研时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切实把基层建设抓好、把基础工作打牢、把民警基本功练扎实。
2010年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坚持和运用“枫桥经验”基本精神,走进困难、走进矛盾、走进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工作,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三项重点工作”暨“三项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社区警务室为平台,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夯实公安工作群众基础。
诸暨市委、市政府发文表彰2009年度平安创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五十佳”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工作举措的通知》。
诸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深化“平安诸暨”建设的意见》。
诸暨市枫桥镇政府与浙江永宁弟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设立“平安枫桥”奖励基金,用来奖励枫桥镇范围内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老杨调解工作室”升级为“老杨调解中心”,这是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中心。
浙江省委常委会讨论研究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枫桥检察室举行授牌仪式,这是诸暨市首个设在乡镇街道的检察室。
诸暨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枫桥分中心成立。
诸暨市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之一,枫桥镇作为诸暨市的试点单位。
中央政法委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在枫桥镇考察调研“枫桥经验”发展情况。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101号),确定诸暨市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单位。
诸暨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动员大会召开。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印发《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名单的通知》(综治委〔2010〕32号),确定诸暨市等35个市、县(市、区)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
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诸暨市委书记王继岗在会上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探索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新途径》的典型发言。
2011年
诸暨市委发文,提出进一步建立“枫桥式”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和省领导李强、葛慧君到诸暨考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后调研暨阳街道江新社区、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市公共服务中心、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华东国际珠宝城。下午,赵洪祝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诸暨市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与部门、镇村、企业代表发言,他指出,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模式做法,探索建立统一领导、富有活力、完善配套、规范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
浙江日报刊发《春风化雨润万家--诸暨市创新社会管理纪实》,介绍诸暨市社会管理创新做法。
浙江日报刊发《春风化雨润万家--诸暨市创新社会管理纪实》,介绍诸暨市社会管理创新做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全国人大浙江代表团驻地看望代表时强调,要创新管理理念、制度、手段、方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在中央综治委召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枫桥镇党委书记张晓东作为全国唯一基层代表,作了《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 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发言。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浙江政研》(专报第11期)刊发的《创新“枫桥经验”构建社会管理“六大体系”》专报信息上批示:“近年来,诸暨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构建'组织领导、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管理服务、网络监管、公正执法等六大体系。这一做法切合实际,针对性强,效果好,体现了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值得各地借鉴。”同日,中央综治办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和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到诸暨市考察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地调研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市公共服务心、枫桥法庭、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
诸暨市实现平安市六连冠,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鼎”。
浙江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在诸暨市考察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中央政法委调研组赴诸暨市店口镇、枫桥镇等地调研指导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枫桥经验”荣获由《今日浙江》、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联袂评选的浙江省首届公共管理创新“特别贡献奖”。
浙江省委外宣办举行“90年光辉历程中的浙江印迹”新闻发布会,省委党史研究室选取“枫桥经验”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面旗帜等9件大事钥匙描述90年浙江党史的发展轨迹。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检察机关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和参加 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的全体会议代表在浙江考察。孟建柱肯定了近年来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枫桥 经验”取得的成效。
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李强调研指导诸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地考察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枫桥经验”陈列室、枫桥派出所,强调全省政法系统必须 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与创新社会管理、开展主 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承担起坚持和 发展“枫桥经验”的历史责任,备加珍惜“枫桥经验” 这一宝贵财富,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各市公安局长会议,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源头治理、综合调处等工作机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王乐泉和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强陪同下,考察诸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调研市公共服务中心、“枫桥经验”陈列室、枫桥镇综治工作中心、枫桥人民法庭、枫桥派出所。
中共诸暨市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诸暨市委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市委(2011〕37号)。
浙江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现场推进会在宁波召开。省领导赵洪祝、李强、王辉忠、葛慧君、厉志海、王永昌出席。诸暨市委书记王继岗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经验交流。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在诸暨市枫桥镇考察调研基层社会管理、民生工程和信访工作。马凯指出,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践中,很好地回答了执政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如何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这个大问题,其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在全省公安机关调研时的讲话要点。孙建国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和不断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坚持不懈地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为促进全省公安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2年
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推动“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以维护社会稳定的优异成绩迎接“枫桥经验”诞生50周年。
绍兴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联合调研组进驻枫桥镇蹲点调研,提炼总结了“以社区警务工作为平台,信息警务为引领,群众工作为主体,满意警务为目标”的新时期“枫桥式”警务模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听取参加全国人代会的浙江代表团汇报时强调,浙江在新的一年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
浙江省智慧安居试点建设情况汇报会在诸暨市枫桥镇召开。会议介绍了以“‘枫桥经验’信息化、技防报警社会化、应急联动合作化、打击犯罪平台化”为内容的“智慧安居”应用试点建设情况。
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文序,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刘国富调研枫桥检察室、枫桥派出所、枫桥镇综治工作及该镇新择湖村网格化管理工作。
建设平安浙江大会召开,诸暨市被命名为全省2011年度平安县(市、区)。
浙江省政协主席乔传秀在诸暨枫桥法庭考察调研。
诸暨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在枫桥派出所及镇南警务站调研,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绍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派出所大力推广枫桥警务模式,积极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活动。
绍兴市公安局在枫桥派出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现场会,决定在全市46个二级以上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争创“枫桥式”派出所活动。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紧密衔接、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
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的报告中总结了过去5年全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情况,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筹整合,统一设立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平台。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局长会议暨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促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绍兴市公安局、建德市公安局分别介绍了深化发展“枫桥经验”,推进社区警务的情况。
公安部《公安工作简报》第9期以《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发展“枫桥经验”》为题介绍了2010年以来诸暨市公安局坚持把创新社会管理和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相结合,以完善“传统+科技”的现代警务模式为抓手,突出“矛盾化解、社区警务、立体防控和群众满意”四大基础性工程,大力开展创新实践,取得良好成效等情况。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强到绍兴检查指导十八大安保工作,并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调研,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明确责任抓落实,强化基层保平安。
绍兴市委副书记王文序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枫桥经验”,就做好“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提出指导意见。诸暨市委书记钱三雄等陪同调研。
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成立。
2013年
绍兴市印发《关于开展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的通知》,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常态、长效、可持续发展,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协调群众利益诉求。
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和绍兴市委党校召开“枫桥经验”与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研讨会。
诸暨市召开“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就如何做好“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
诸暨市成立“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综合组、宣传调研组、基础组、会务组四个工作小组(6月4日发文调整为综合协调组、宣传调研组、基础现场组、环境建设组、会务保障组等五个工作小组)。
“枫桥经验”现场教学基地被评为浙江省第二批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示范基地。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决定成立开展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工作专班,负责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情况掌握等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诸暨市枫桥镇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在省委常委会上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和做好“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提出要求。
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龚正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时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特色和内涵。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实施方案》。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孟建柱在浙江考察指导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有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要求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对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作了部署。
枫桥镇第五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9—2012年)称号,并第二次捧得“长安杯”。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浙江围绕“枫桥经验”和湖州“警务广场”战略两大主题进行考察调研。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 习郭声琨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诸暨市印发《关于调整“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座谈会。
浙江省公安厅在金华兰溪市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要求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两大主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绍兴市人民政府命名全市公安系统首批“枫桥式”派出所,分别为柯岩、钱清、店口、牌头、崧厦、丰惠、嶯山7个派出所。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枫桥镇调研“枫桥经验”时强调,要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里,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形成新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永葆“枫桥经验”的生机和活力。
浙江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室建设推进会在诸暨市召开。陈云龙在讲话中要求将基层检察室打造成基层执法司法监督、化解矛盾的一线平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报送2013年上半年全省公安工作总结的报告》上批示:“上半年工作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安定的良好环境。望继续努力,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化“枫桥经验”,推进平安建设,再作新贡献。”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省公安厅调研,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为“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大会圆满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舟山市调研,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向罗家岙边防派出所学习活动,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浙江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公安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要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考察枫桥人民法庭,要求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法庭运用“枫桥经验”要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力伟签署命令,授予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彭埠派出所等20个派出所“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荣誉称号,授予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紫阳派出所民警陈江等50名同志“全省公安机关群众满意派出所民警”荣誉称号。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09年以来“枫桥经验”的做法与经验,表彰“枫桥式派出所”和“群众满意派出所民警”。
绍兴市委书记钱建民赴诸暨市枫桥镇调研,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纪念活动各项筹备工作。9月,以“枫桥经验”为主题的微电影《枫桥好人》在枫桥拍摄。
以“枫桥经验”为主题的微电影《枫桥好人》在枫桥拍摄。
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新的史迹馆建成。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枫桥派出所老杨调解中心,并配发评论。http://china.haiwainet.cn/n/2013/1011/c345646-19786292.html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联合在杭州市举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大会。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会议并作会议小结,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会上介绍了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情况。
浙江省委在诸暨市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视频会议,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主会场讲话时要求全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精神,统一思想,乘势而上,切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表演的现代越剧《平安枫桥》在浙江话剧艺术剧院参加浙江省第十二届戏剧节演出,获得多方好评。
诸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创新群众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诸暨建设的意见》。
公安部在诸暨市召开中东部地区信访警务合作现场会,诸暨市公安局在会上介绍运用“枫桥经验”做好公安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
绍兴市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举措,推动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取得新成效,不断彰显“枫桥经验”的生机活力。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后收录于《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2014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强调:总结推广“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省长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4年重点工作:(七)加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社会管理法规、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
绍兴市人民政府命名全市公安系统第二批“枫桥式”派出所,分别为灵芝、东浦、柯桥、齐贤、百官、东关、安华、甘霖、三江、新昌城东、新昌城南、皋埠、斗门、沥海14个派出所。
诸暨市枫桥镇实施社会治理“一张网”工程试点,将全镇按照三级网格层次和有关事项的19项职能编织为28张二级网格、89张三级网格。同时开发了“一张网”微信工作平台。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以创新提升“枫桥经验”为工作统领,在“一张网”工程中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为诸暨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向中央媒体介绍2014年我省改革发展思路和省委重点工作,指出:平安浙江的魂是“枫桥经验”,就是要把群众真正发动起来、参与其中。
浙江省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进一步加强平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绍兴市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绍兴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创建“枫桥式”乡镇(街道)的意见》。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实施意见》。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诸暨市调研枫桥镇枫源村以社会治理“一张网”工程为载体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看望慰问村主任骆根土。
公安部在杭州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等“四项建设”。郭声琨、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浙江枫桥:乡村法治故事》,介绍诸暨市枫桥镇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建立“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及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工程,塑造依法治国基层典型的情况。
绍兴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通知》。
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浙江枫桥:乡村法治故事》,介绍诸暨市枫桥镇创新运用“枫桥经验”,建立“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及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工程,塑造依法治国基层典型的情况。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要求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健全外来人口和特殊人群 管理服务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 化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坚持发扬“枫桥经验”, 挖掘、动员、汇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打造警务共同体。
2015年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全面深化法治绍兴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工作会议,要求高举“枫桥经验”旗帜,抓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措施的落实,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化解矛盾。
诸暨市印发《关于深化“平安诸暨”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全面深化法治诸暨建设的意见》。
绍兴市委书记钱建民在诸暨市调研,要求枫桥镇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使“枫桥经验”这面旗帜高高飘扬,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201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涉及公安机关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塔吉克斯坦内务部高级干部研修班一行13人在枫桥派出所参观考察“枫桥经验”。
绍兴市委书记陈金彪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要求不断为“枫桥经验”注入新内涵。
绍兴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和《绍兴市平安建设“四个一”领导责任制办法》。
诸暨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出席全国基层党建现场会的中组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北京、天津、河南、广西、海南等省市自治区的代表在枫桥镇枫源村、新泽湖村和赵家镇东溪村参观考察。
诸暨市成立“枫桥经验”接待培训服务中心,探索“枫桥经验”宣传推介、接待培训专业化、标准化路子,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在枫桥镇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浙江省基层党建骨干培训班学员在诸暨市枫桥镇召开现场观摩会。来自温州市、金华市的80名组工干部分两组参观考察枫桥镇新泽湖村、新东坞村等6个基层党建特色村。
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在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调研“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省委常委、秘书长赵一德,副省长熊建平,省政协副主席陈加元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
绍兴市委书记彭佳学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
诸暨市枫桥镇网络舆论志愿者协会成立。
诸暨市枫桥镇“平安小镇”入选绍兴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名单。
诸暨市枫桥镇“平安”“应急”“消防”三支志愿者协会成立。
全省贯彻落实“桐乡会议”精神、深化“两网融合”[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网融合。]工作现场会在诸暨市枫桥镇召开,会议强调,要着力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切实提升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
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在枫桥镇调研乡村治理创新情况。
枫桥镇调解志愿者联合会成立。
枫桥镇义工联合会成立。
2016年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运用“枫桥经验”,借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管家”做法,把社区和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发动起来,把群众参与安保的热情充分激发出来,动员各地组建形式多样的平安志愿者队伍,打好安保人民战争。
诸暨市枫桥镇成立“枫桥大妈”“巾帼创业协会”“反家暴协会”。
新华社浙江分社总编辑沈锡权一行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枫桥经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一行在诸暨法院、枫桥法庭调研“枫桥经验”。
诸暨市枫桥镇制定《推进四个全面,创新“枫桥经验”三年规划(2015—2017年)》。
浙江省公安厅长徐加爱在枫桥派出所调研“枫桥经验”。
诸暨市公安局启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调研工作。
诸暨市枫桥镇召开全镇社会治理“一张网”暨群防群治工作推进会。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信访工作。
浙江省委政法委在诸暨市枫桥镇召开《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课题座谈会。
"诸暨市公安局在枫桥派出所召开“枫桥经验”专题调研会,要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并及时将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孙文友在诸暨枫桥镇调研“枫桥经验”。
由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浙江省委政法委主办,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协办,浙江法制报社承办的“互联网+社会治理”全国法治媒体浙江行活动在浙江举行,全国28家省级法治媒体、中央驻浙新闻媒体对浙江“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进行实地采访。
诸暨市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在诸暨市公安局及枫桥派出所蹲点调研。
绍兴市委书记彭佳学在枫桥镇等地调研,要求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两网融合”,推进县乡两级综合指挥平台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由《法制日报》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主办的2016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网络新“枫桥经验”是网络安全与治理的有益创新和成功实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节选提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17年
绍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马卫光在枫桥镇调研“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要求打造一批以“枫桥经验”为代表、“互联网 +”为特征的浙江系列品牌。
诸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芬祥赴枫桥镇专题调研“平安小镇”创建工作。
诸暨市领导班子专题听取枫桥镇平安浙江特色小镇创建方案汇报。会议要求全力拓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内涵和外延,确保“枫桥经验”旗帜始终高高飘扬。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车俊在诸暨市调研时要求诸暨市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创新“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着力在提升效率、彰显成效上下功夫,给群众和企业更多便利。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时要求全省各地要坚持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充分珍惜“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陈金彪参加调研。
《新华每日电讯》总编辑方立新、新华社浙江分社总编辑沈锡权一行专题调研枫桥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安全防范体验区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情况。
绍兴市委书记彭佳学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时要求与时俱进丰富时代内涵,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在宁波召开。省委书记车俊作出批示,希望全省政法综治战线紧紧围绕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目标,重基层抓基础,重预防抓整治,重共建抓创新,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台湾“新同盟会”会长、台湾大学教授陈志奇率领台湾参访团一行36人在诸暨市枫桥镇参观枫桥行政服务中心、“枫桥经验”陈列馆,听取枫桥治理经验介绍,并与诸暨市民开展交流互动。
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工作。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枫桥式”社区警务(试点)实施方案》《枫桥派出所“平安红细胞”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枫桥派出所“1234”提质亮牌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诸暨市成立“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综合协调组、宣传调研组、基层党建组、基础现场组、环境建设组、后勤保障组六个工作小组(2018年3月21日发文,增设经验总结组、维稳安保组、督查推进组)。
绍兴市印发《<关于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市”实施计划(2017-2018)>的通知》。
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在省第十四次党代表会议上作报告时总结了过去5年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情况,提出要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
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市”实施计划(2017—2018)的通知》。
诸暨市枫桥镇举行“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标准化试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终期验收会,审核通过“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基层网格管理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等22个重点项目。
枫桥镇“红枫义警”协会正式成立。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金伯中率“枫桥经验”联合调查组进驻诸暨枫桥蹲点。至11月底,初步总结提炼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特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要求全面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诸暨市枫桥镇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的“枫桥经验”被《今日浙江》杂志社、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评为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优秀奖。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辉忠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要求进一步总结提升“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活动筹备情况,要求精准提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
诸暨市召开“枫源式”行政村创建现场会,推广枫桥镇枫源村通过党建引领,全面落实“五议两公开”、民主协商等村级民主议决事制度,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水平,增强基层自治和服务功能的经验和做法。
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枫桥镇第六次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第三次捧得“长安杯”。枫桥镇原党委书记赵文中、镇长郭昌获中央综治委、中组部嘉奖。
浙江省民政厅厅长王剑侯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指导基层社会治理、“最多跑一次”、养老领域建设等工作。
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在十九大分组讨论会上介绍诸暨市落实“共建共治共享”思想,打造升级版“枫桥经验”的做法和打算。
由诸暨市委和绍兴市委党校 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协办,诸暨市委宣传部和诸暨市 委政法委承办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 54周年暨‘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研讨会在诸 暨市举行。金伯中在会上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 涵、特征等作了介绍。
《人民日报》刊登文章,介绍诸暨市枫桥镇“红枫义警”现象,并提出要引导越来越多像“红枫义警”这样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诸暨市考察调研“枫桥经验”,要求把握好“枫桥经验”的精髓,传承好“枫桥经验”,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枫桥经验”十八项重点工作清单》。
诸暨市枫桥镇召开首届社会组织大会,表彰在枫桥镇公益事业和社会治理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部署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要求进一步发展社会组织,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
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第二届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会议对网络新“枫桥经验”进行了研讨。
诸暨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具有诸暨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深化工作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体系建设等工作任务。
2018年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赴嘉兴市桐乡、海盐等地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求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
浙江省“枫桥经验”检察教学基地正式落户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为特征的浙江系列品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总结、提炼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
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接受“浙江新闻”记者采访,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以 排头兵的姿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诸暨市举行“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实践基地授牌仪式,枫桥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和枫桥镇枫源村、杜黄新村、栎桥村及枫桥派出所、富润集团等10个村企单位成为首批“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基地。,枫源村等6个村被评为孝德村。
浙江省综治委出台《关于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全面总结5年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
绍兴市委政法委、绍兴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诸暨市以排头兵的姿态做好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推动“枫桥经验”由促进乡村治理向促进城镇、社区治理延伸,以实际行动迎接纪念大会的召开。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在诸暨市枫桥镇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诸暨市以排头兵的姿态做好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推动“枫桥经验”由促进乡村治理向促进城镇、社区治理延伸,以实际行动迎接纪念大会的召开。
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工作。
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分组讨论时发言,就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化、体系化和国际化,筹建“枫桥经验”政法干部培训基地,搭建“枫桥经验”宣传推广平台,发展绍兴市平安智慧产业建设等提出建议。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表示,浙江将把法治作为地方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合心合力建设法治浙江,努力做好“枫桥经验”纪念活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会,讨论通过《全省公安机关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 实施方案》。 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市”实施计划(2017-2018)》的通知》。
诸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全面总结提炼我市五年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高标准推进“十大工程”推广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成果、集中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组织保障全体确保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提升推广工作和纪念活动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湖州市长兴县、德清县,金华市、义乌市、浦江县,杭州市公安局等地调研,要求以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载体,积极探索“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
《法制日报》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新亮点”专栏,由总编辑带领该报10余名记者,用17天时间对“枫桥经验”进行采访报道。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带领中国法学会“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调研组在绍兴、嘉兴、湖州、杭州调研“枫桥经验”。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在诸暨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
诸暨市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成立。,初步总结提炼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特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举办全省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和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训班,1173名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分8期参加培训。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杭州市上城区调研,对上城公安分局推广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和深化“四联三防”工作机制建设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表对新时代“枫桥经验”6个方面的体会。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召开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六大工程部署会。,要求精准提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强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机关理应一马当先。
中央政法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浙江省委联合拍摄的政论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编导组在浙江全省各地收集素材。11月12日—16日,该片在央视综合频道、社会与法治频道播出。
由公安部宣传局、全国公安文联主办,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浙江省公安文联、绍兴市公安局协办,诸暨市公安局承办的“不忘初心·春来枫桥”主题诗歌采风创作活动在诸暨市举行。
诸暨市枫桥镇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被浙江省民政厅评定为“浙江红色地名”。
《民意导向警务论》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呈现了2009年以来湖州公安机关大力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推进警务改革实践与理论研究结合的重要成果。8月31日,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召开《民意导向警务论》图书研讨会。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表示,湖州公安构建民意导向警务模式是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延伸拓展和生动实践,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样本,为全国公安机关提供了一条可学可用的宝贵经验。
全国公安文联顾问、公安部原副部长祝春林在枫桥镇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现场推进会在诸暨市召开。
司法部在浙江温州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9月底,司法部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三年时间,基本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在诸暨市蹲点调研,强调要做实做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6月11日在浙江日报刊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意蕴--赴诸暨蹲点调研报告》。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舟山市、宁波市调研,充分肯定舟山、宁波公安机关开展创新“海上‘枫桥经验’”的做法。
绍兴市政法委印发《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七大工程实施方案》,部署县乡村三级综治工作中心规范提升、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互联网+”社会治理深化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等七项工程实施。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作专题报告,强调要把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构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布局之中,筑牢长治久安的基石。 ,湖州市长兴县、德清县,金华市、义乌市、浦江县,杭州市公安局等地调研,要求以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载体,积极探索“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
绍兴市委党校举行“枫桥经验”研究中心授牌仪式暨绍兴市党校系统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
浙江警察学院举办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作题为《“枫桥经验”的法律社会史分析》的学术报告。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长庆派出所调研时强 调,要充分运用“枫桥经验”,依靠发动群众,做强主业、打牢基础,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严密立体化社会化治安防控体系。
中国法学会与浙江省委政法委在杭州召开“枫桥经验”理论总结会,对“枫桥经验”进行理论提炼、阐释和表达,形成“枫桥理论”纲要。,初步总结提炼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特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丽水市调研时强调,要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载体,结合丽水实际,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水平。
诸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应用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面推进“五清”村居建设的意见》,明确推进党风清正建设基层优良政治生态、推进作风清新带动社风民风整体向好、推进干部清廉打造村居组织坚强堡垒、推进乡风清朗弘扬崇廉向善社会风尚等工作任务。,要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载体,结合丽水实际,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水平。,对上城公安分局推广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和深化“四联三防”工作机制建设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诸暨市枫桥镇被命名为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王双全在安吉县调研时强调,要坚持 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深入 开展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化解,全面加强各类风险 隐患管控。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在全省禁毒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打赢禁毒基础防控战,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强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机关理应一马当先。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区公安厅厅长杨伟东一行在浙江考察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智慧公安”建设情况。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对全省公安机关 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全省市委书记工作例会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枫桥经验”等基层治理好经验绽放新时代光芒。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对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推广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车俊在省公安厅《社会治理的典范平安和谐的绿洲———枫桥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 调查报告》上批示:这份调研报告值得一读,反映的 是“枫桥经验”新时代的深化发展,反映的是“枫桥经 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体系化完善和治理能力的 提升,可在纪念活动中运用。6月28日,王双全作出 批示:要以车书记重要批示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推广 “枫桥经验”并在公安工作中运用,不断提升公安工 作服务大局和服务人民的能力水平
浙江省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忠 志在诸暨市调研“枫桥经验”。
中央政法委综治二室主任陈显辉在诸暨市调研“枫桥经验”。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在总结提升推广“枫桥经验”工作专班调研时强调要加快推进“六大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抓紧启动纪念大会筹备工作,把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 “枫桥经验”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向高潮。
绍兴枫桥学院授牌仪式在诸暨市委党校举行。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向绍兴枫桥学院授牌,并在绍兴市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为学员上第一课。省委政法委办公会议成员、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谢小云致辞。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凌志峰主持,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晓光,绍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徐华水及诸暨市领导徐良平、周志刚、沈平江等参加。 马卫光还对绍兴枫桥学院建设提出要求,希望学院提高站位,围绕定位,以国家标准推进学院建设发展,肩负起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的时代重任,把学院办成讲政治、重实践、有特色的学院,打造全国基层治理领域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理论研究、实践锻炼的基地,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揭牌仪式上,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徐良平作表态发言。他说,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和绍兴枫桥学院的主办方,诸暨将按照“新时代全国社会基层治理培训研究基地”这一目标定位,始终秉持政治建院、特色兴院、质量强院的办学宗旨,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办学、高层次合作,全力推进“绍兴枫桥学院”筹建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向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纪念活动献礼。要以此次绍兴枫桥学院揭牌开学为新的起点,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奋力谱写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新篇章,努力为推进“两个高水平”绍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枫桥镇政府召开新时代文明传习工作动员会暨农村社区社会组织“5+X”建设推进会。会上,由枫桥义工联合会承接的24小时惠民服务热线呼叫平台正式启用,标志着枫桥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阶段。,强调要做实做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6月11日在浙江日报刊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意蕴--赴诸暨蹲点调研报告》。
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讲话。
音乐作品《爱满枫桥》正式发布。该作品由省市“枫桥经验”调研组成员集体创作歌词,由贾庆云谱曲,王莉演唱,讴歌了枫桥的历史文化。+”社会治理深化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等七项工程实施。
浙江省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屋管 理服务工作现场会在诸暨召开,推广实施流动人口 网格化标配式、集约化旅馆式、信息化协同式、多元 化融合式“四化四式”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形成“党 政主导、公安牵头,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新格局。
诸暨市印发《关于实施基层党建“五大引领”工程 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要求实施“政治引领”工程把准基层治理主方向、实施“组织引领”工程筑牢基层治理主阵地、实施“能力引领”工程锻造基层治理主力军、实施“发展引领”工程打造基层治理主引擎、实施“服务引领”工程拓宽基层治理主渠道。,初步总结提炼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特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枫桥镇召开全科网格提升工程推进会,决定将枫源、栎桥、阳春、永宁、杜黄、陈家、先进、齐东8个试点村的经验在全镇铺开。,要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载体,结合丽水实际,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水平。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建设“枫桥式”基层所队的通知》。至11月,全省共推选出104个“枫桥式”基层所队。 全面推进“五清”村居建设的意见》,明确推进党风清正建设基层优良政治生态、推进作风清新带动社风民风整体向好、推进干部清廉打造村居组织坚强堡垒、推进乡风清朗弘扬崇廉向善社会风尚等工作任务。,要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载体,结合丽水实际,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水平。,对上城公安分局推广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和深化“四联三防”工作机制建设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诸暨市印发《关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与诸暨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到2020年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使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提供服务、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浙江浙江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现场会在诸暨市召开。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在诸暨召开,诸暨作为浙江省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先行运行地区,不断创新网上“枫桥经验”,将线下引导与线上分流相结合,形成了矛盾纠纷分层过滤解决机制。,要求精准提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
浙江省政协主席、省委宣传部部长葛慧君在诸暨市调研“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强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机关理应一马当先。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区公安厅厅长杨伟东一行在浙江考察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智慧公安”建设情况。
诸暨市义警总会召开成立大会。
《光明日报》发表由该报调研组撰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诸暨探索”》一文。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到绍兴市越城区和诸暨市调研指导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该书呈现了2009年以来湖州公安机关大力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推进警务改革实践与理论研究结合的重要成果。8月31日,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召开《民意导向警务论》图书研讨会。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表示,湖州公安构建民意导向警务模式是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延伸拓展和生动实践,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样本,为全国公安机关提供了一条可学可用的宝贵经验。
由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在绍兴市召开。
由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衢州市委和市政府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衢州论坛在衢州市召开。,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抓紧启动纪念大会筹备工作,把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 “枫桥经验”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向高潮。
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发一行到枫桥镇调研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 浙江考察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强 调广大公安民警要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 宗旨,不忘初心使命,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 法,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妥善解决涉及群众 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要在全国推广枫桥警务模式。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赵克志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会上强调,浙江公安 要抢抓机遇,当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主力军、排头兵,进一步总结理论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创新公安实践,努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广范围开花结果。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全省公安禁毒工作视频推进会上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全省毒情形势质的好转。+”社会治理深化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等七项工程实施。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打击遏制与长效治理统筹起来,以打促建、打建并举,坚决整治治安乱点,消除治安隐患,着力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X”建设推进会。会上,由枫桥义工联合会承接的24小时惠民服务热线呼叫平台正式启用,标志着枫桥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阶段。,强调要做实做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6月11日在浙江日报刊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意蕴--赴诸暨蹲点调研报告》。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李剑涛带领公安部调研组在浙江调研总结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台州温岭市调研指导工作时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全力抓好“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维护社会稳定的优异成绩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社会治理深化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等七项工程实施。
绍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叶卫红在枫桥镇调研“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建设情况。 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要求实施“政治引领”工程把准基层治理主方向、实施“组织引领”工程筑牢基层治理主阵地、实施“能力引领”工程锻造基层治理主力军、实施“发展引领”工程打造基层治理主引擎、实施“服务引领”工程拓宽基层治理主渠道。,初步总结提炼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特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向枫桥派出所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枫桥 派出所学习活动。,要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载体,结合丽水实际,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水平。
公安部《公安工作简报》第14期刊载《杭州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诸暨市公安机关全力当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答卷人》《桐乡市公安机关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打造基层善治模式》《象山县公安机关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介绍浙江坚持发展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情况。
诸暨市委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全面提升的实施意见》,明确强化政治功能突出城市基层治理和党建引领、强化区域统筹创新城市基层治理共治模式、强化队伍建设培育城市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强化民本理念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服务水平、强化保障体系集聚城市基层治理资源要素等工作任务。
枫桥镇召开第二届社会组织大会。,要求精准提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
枫桥镇举办第二届“最美枫桥人”表彰颁奖晚会,100位“最美枫桥人”受到表彰。,强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机关理应一马当先。
枫桥学院正式开工建设。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河南省调研指导工作时指出:南阳市坚持维护民族团结不动摇,充分发动和依靠各族群众,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南阳的创新发展。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枫桥镇和温州市等地调研时对浙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加快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做法及取得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
浙江省拘留所践行“枫桥经验”社会矛盾化解理论研讨交流活动在诸暨市举行。公安部监管局副局长黄智元,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建出席活动并讲话。,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该书呈现了2009年以来湖州公安机关大力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推进警务改革实践与理论研究结合的重要成果。8月31日,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召开《民意导向警务论》图书研讨会。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表示,湖州公安构建民意导向警务模式是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延伸拓展和生动实践,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样本,为全国公安机关提供了一条可学可用的宝贵经验。
新华社浙江分社社长何玲玲在枫桥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学习推广“枫桥警务模式”现场推进会,全面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抓紧启动纪念大会筹备工作,把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 “枫桥经验”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向高潮。
中宣部副部长蒋建国在枫桥镇调研精品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情况。
由《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澎湃新闻等16家新闻媒体组成的走基层——见证新时代“枫桥经验”采访团赴枫桥采访新时代“枫桥经验”。+X”建设推进会。会上,由枫桥义工联合会承接的24小时惠民服务热线呼叫平台正式启用,标志着枫桥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阶段。,强调要做实做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6月11日在浙江日报刊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意蕴--赴诸暨蹲点调研报告》。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绍兴市调研基层治理情况,先后考察了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桥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智慧治理中心,详细了解“枫桥经验”发展历程、乡村治理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等情况。随后,车俊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有关部门和绍兴市、诸暨市工作汇报并作出指示。陈金彪、王昌荣陪同调研。
浙江省司法厅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总结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全省毒情形势质的好转。+”社会治理深化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等七项工程实施。
绍兴市印发《关于成立绍兴市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在枫桥镇调研精品村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情况。+X”建设推进会。会上,由枫桥义工联合会承接的24小时惠民服务热线呼叫平台正式启用,标志着枫桥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阶段。,强调要做实做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6月11日在浙江日报刊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意蕴--赴诸暨蹲点调研报告》。
王双全在绍兴检查指导“枫桥经验” 纪念大会保障工作,就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力做好纪念大会服务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印发《关于向枫桥派出所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枫桥 派出所学习活动。(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赵克志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会上强调,浙江公安 要抢抓机遇,当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主力军、排头兵,进一步总结理论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创新公安实践,努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广范围开花结果。
诸暨市公安局政委余海生应邀参加全国公安机关信访处长工作会议,并作题为《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基层公安信访预防与化解能力》的介绍。,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全省毒情形势质的好转。+”社会治理深化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等七项工程实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公安部公安发展战略研究所在京举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社会治安治理创新理论研讨会暨第一届公安发展战略论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警务创新研究研讨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打击遏制与长效治理统筹起来,以打促建、打建并举,坚决整治治安乱点,消除治安隐患,着力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X”建设推进会。会上,由枫桥义工联合会承接的24小时惠民服务热线呼叫平台正式启用,标志着枫桥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阶段。,强调要做实做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6月11日在浙江日报刊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意蕴--赴诸暨蹲点调研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枫桥镇调研时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把基层矛盾解决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赵克志在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上 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 合公安工作实际,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全面落 实民意主导警务理念,持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 到既要“键对键”,也要“面对面”,更要“心连心”,把 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不断提升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在绍兴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主持大会。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致辞并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当基层治理现代化排头兵》的讲话。 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要求实施“政治引领”工程把准基层治理主方向、实施“组织引领”工程筑牢基层治理主阵地、实施“能力引领”工程锻造基层治理主力军、实施“发展引领”工程打造基层治理主引擎、实施“服务引领”工程拓宽基层治理主渠道。,初步总结提炼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特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传达 学习“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 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以排头兵 的姿态,以全面推广“枫桥警务模式”为载体,不断推 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广范围结出硕果,共同谱 写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篇章,为建设更 高水平的平安浙江作出新贡献。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一行在诸暨市调研“枫桥经验”。
全国司法厅(局)长一行赴诸暨市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金华市、衢州市基层单位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和信访矛盾源头化解能力水平。,要求精准提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成功做法。
枫桥镇“枫桥经验”新陈列馆正式开馆。,强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机关理应一马当先。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在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为契机,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篇章。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省公安厅召开的系列重大活动安保小结暨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安保部署视频调度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捍卫政治安全,以更大力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精选》编审座谈会,强调要深 入学习“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不断提升参与社 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在杭州市萧山区调研检查工作时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该书呈现了2009年以来湖州公安机关大力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推进警务改革实践与理论研究结合的重要成果。8月31日,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召开《民意导向警务论》图书研讨会。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表示,湖州公安构建民意导向警务模式是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延伸拓展和生动实践,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样本,为全国公安机关提供了一条可学可用的宝贵经验。
由浙江省委政法委组织编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实践》一书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为该书作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湖南省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关口前移、防范在先,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抓紧启动纪念大会筹备工作,把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 “枫桥经验”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向高潮。
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在《求是》2018年第23期发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署名文章。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河南省调研指导工作时强调,要着眼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创新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X”建设推进会。会上,由枫桥义工联合会承接的24小时惠民服务热线呼叫平台正式启用,标志着枫桥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阶段。,强调要做实做细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6月11日在浙江日报刊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意蕴--赴诸暨蹲点调研报告》。
“老杨调解中心”负责人杨光照获评“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并出席颁奖典礼。
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在绍兴市学习贯彻“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报告会上强调,绍兴要努力谱写坚持发展星时代“枫桥经验”新篇章。,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全省毒情形势质的好转。+”社会治理深化提升、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等七项工程实施。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金伯中应邀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邱德拔报告厅发表题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专题演讲。
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第一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上强调,要创新发展新时 代“枫桥经验”,把市域作为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 重要支点,集中推广以市域为主体的新探索新创造, 推动理念思维的提升拓展、体制机制的优化革新、方 法手段的改革升级,带动政法工作整体发展进步。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要求实施“政治引领”工程把准基层治理主方向、实施“组织引领”工程筑牢基层治理主阵地、实施“能力引领”工程锻造基层治理主力军、实施“发展引领”工程打造基层治理主引擎、实施“服务引领”工程拓宽基层治理主渠道。,初步总结提炼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特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在舟山市调研指导时强调要进一步总结提升推广“海上枫桥经验”。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在全省设区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务虚会上强调,要以深化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年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由全国公安文联和诸暨市公安局编写的《枫桥经验诗歌集》《枫桥经验故事集》首发式在诸暨市举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要求推动形成 “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理 念和分层过滤体系,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健 康发展。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给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长庆派出所全体民警回信,勉励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打造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城市样板,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同日,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作出重要批示,肯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少捕慎诉”的做法。,强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机关理应一马当先。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作出重要批示,肯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少捕慎诉”的做法。强调这应该作为全省政法工作中遵循的一条原则,努力争取法律效果与政治、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要以学习贯彻“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为契机,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篇章。
诸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通报表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45家单位、300名个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捍卫政治安全,以更大力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赵克志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不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该书呈现了2009年以来湖州公安机关大力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推进警务改革实践与理论研究结合的重要成果。8月31日,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召开《民意导向警务论》图书研讨会。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表示,湖州公安构建民意导向警务模式是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延伸拓展和生动实践,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样本,为全国公安机关提供了一条可学可用的宝贵经验。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 贯彻赵克志部长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公 安机关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高潮,深入开展创建“枫桥 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扎实开展“走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专题活动
2019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枫桥经验”发展到今天,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鲜明的特色就是实现自律与他律、刚性与柔性、治身与治心、人力与科技相统一,要总结推广这一成果。
公安部印发的2019年工作要点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依靠党委和政府,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发生。借鉴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深入组织开展“枫桥式优秀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基层基础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2022)》
绍兴市公安局发文表彰2018年度全市“枫桥式”优秀公安基层所队10个、“枫桥式”优秀民警15名、“枫桥式”优秀辅警20名。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绍兴市委、市政府发文授予50个集体、50名个人创新“枫桥经验”奖。
公安部印发《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方案》。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强调,要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载体,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排头兵,全面部署创建活动,全面推广枫桥警务模式,全面加强支撑保障。
公安部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把加强基层社会治 理工作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起来,高 标准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
绍兴市政法、公安、民政、司法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警调衔接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工作任务。
“枫桥经验”首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动员会议,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公安派出所建设,不断夯实公安工作发展根基,推动创建工作走在前列。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浙江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浙江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很好,可创造条件,争取在全国开展。”
公安部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部分地方公安机关社区农村警务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公安派出所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
全国政协副主席何维到诸暨市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绍兴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实施方案》。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省公安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上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以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为目标,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载体,全面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社会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
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到诸暨市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王双全主持会 议,金伯中专题辅导。
诸暨市公安局成立“枫桥经验”推广研究中心,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
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石龙生副组长到诸暨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
诸暨市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领导小组成立,同时成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专班、枫桥派出所提升专班、信息化建设专班、亮点特色品牌打造专班。
诸暨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的通知》,坚持服务群众、精准服务、依法公正、高效运作原则,以推广“枫桥式”代办制、建立群众信件代办制、实行网上代办制、完善12345政务热线等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推动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新形势下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治理,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把风险防范化解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努力使问题不累积、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研究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上强调,要大力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不断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率天津市党政代表团在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陪同下到诸暨市考察调研“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源村。同日,浙江省副省长王文序到诸暨考察,并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要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主抓手,全面实施推广枫桥警务模式,确保警务围着百姓转,做到努力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 距离服务群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立“枫桥经验”研究中心。
中国领导科学杂志副总编,原中央党校内参部主任曾业松带领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课题组到诸暨专题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
公安部印发《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工作方案》,决定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晓兰到诸暨考察,并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
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省公安厅,同意浙江警察学院设立“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为学院的科研机构。
绍兴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面加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要求。
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在研究贯彻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上指出: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传承,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走在前列,使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第二项第十三条指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诸暨市枫桥派出所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市公安局副局长、枫桥派出所所长杨叶峰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接见。
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推进会在绍兴市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更好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 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 解在基层,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防范在初始,努力推 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诸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实施意见》。
诸暨市印发《关于迁建“枫桥经验”陈列馆专家论证意见》。
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授牌仪式暨“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新发展研讨会。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系该校校级实体性研究机构。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关于提升推广枫桥交管警务模式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推进“枫桥式交警中队”建设工作。
绍兴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的意见》。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公安厅在诸暨市召开全省公安交警忠诚保大庆暨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工作推进会,部署全省交警系统开展“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活动。
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确保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落地见效。p>
8月2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夏宝龙在在《浙江绍兴“枫桥警务模式”心系民意服务群众》一文上批示:“枫桥经验”一定要坚持好、发展好。23日,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批示:浙江绍兴“枫桥警务模式”探索与实践有特色、有成效。25日,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双全批示:要进一步全面推广“枫桥警务模式”。29日,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批示: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诸暨市切实坚持好、发展好。27日,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批示:扎实把“枫桥警务模式”推广好、完成好。
诸暨市制定《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及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提出打造“平安中国先行示范区”和“全国基层治理示范区”,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诸暨经验的目标。
诸暨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了坚持共建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综合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诉源治理打造矛盾风险防范化解新模式、坚持创新驱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标杆的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了《诸暨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五年规划(2019-2023)》。
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支持下,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承办的首届互联网法治论坛在杭州召开。
诸暨市富润控股集团“枫桥经验”与企业治理研究所成立,集团党委书记赵林中任所长。
公安部、教育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深入走访群众,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跟踪化解,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涉校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福建省调研时充分肯定宁德市“海上枫桥经验”等做法,强调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栋、每户家庭,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第四项明确指出:坚持和发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群众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陕西省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亮点。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要毫不动摇地抓好涉稳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各类矛盾风险化解在小、处置在早、解决在萌芽状态。
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率全国政协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团到诸暨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山西省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 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广 泛发动社会力量,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切实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初始,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交警中队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深圳举行,诸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超英参加会议。
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罗德到诸暨考察,并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
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组长李智勇在丽水、金华调研时指出,矛盾纠纷的源头在基层,解决的办法也在基层,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到枫桥考察调研“枫桥经验”。
中共浙江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建设“党建统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四防并举、共建共享”的浙江特色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大力建设法治乡村。
浙江省公安厅与全国公安文联、法制日报社、人民公安报社主办,绍兴市公安局承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警务现代化高端论坛在绍兴市举行。
公安部在北京举行首批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揭晓仪式。浙江省共有枫桥派出所等5个派出所被评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0位历任枫桥派出所所长作为代表在京共同参加命名揭晓仪式。
诸暨市公安局开展“学先进、找差距、抓提升、促赶超”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主题活动,组织大学习、大讨论、发起论坛倡议、开展书面报告、组织专题考察、开展集中晾晒、推出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等活动
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挂牌成立。
中共诸暨市委十六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健全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发展制度体系,强化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方式,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协同机制,创新共享社区建设模式,深入推进网上“枫桥经验”。
以“枫桥经验与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为主题的首届“枫桥经验”高峰论坛在绍兴市柯桥区举行。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表扬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通报》,通报表扬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湖滨派出所、诸暨市公安局工业新城派出所等30个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抓好派出所各项工作。会前,车俊、袁家军等看望了全国、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所长,车俊发表讲话。30个公安派出所获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
202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意见第四项第三部分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指导组 成员在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红枫义警工作站、“枫 桥经验”公安史迹馆、安防体验馆等地调研。浙江省 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聂展云,绍兴市副市长、公 安局长俞流江和诸暨市公安局负责人等陪同。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政委吴建平在诸暨 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参观“枫桥经验”公安史迹馆等 地,并召开座谈会。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就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提出9个方面33条意见,其中提出:坚持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 体,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 路线。坚持党建统领、专群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创建 活动,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云南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加大对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掉背后的黑势力和“保护伞”。
诸暨市印发《关于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2019年度诸暨市各类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 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安派出所 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 明的总要求,牢记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 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金伯中带队在诸暨市枫桥镇慰问参 与疫情防控的社会组织红枫义警、枫桥义工,并调研 “枫桥经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运用和发挥的作用。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三年规划(2020-2022)》
王双全在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要求全 省公安机关,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牵引立 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 设,努力将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市域、稳控在基层。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贯彻落实新时代 公安派出所工作实施意见视频调度会,对贯彻落实 省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进行部署。
金伯中在湖州市公安局南太湖新区 分局、长兴县公安局调研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和“枫桥 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诸暨市召开全市政法工作暨平安创建工作会议。
金伯中在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 长庆派出所、萧山区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和江干 区等地调研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诸暨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参观“枫桥 经验”史迹馆、医务室、民警驿 站等地,并召开座谈会,调研“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浙江省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察时强调,发源于浙江的“枫桥经验”,它在各个时期都是适用的,解决问题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金伯中在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调研 派出所建设工作,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提出具体要求。
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要 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 常委会会议分析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形势, 研究部署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 复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深入排查化解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矛 盾纠纷,积极推动矛盾问题的多元化解,切实把矛盾 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专项支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申报2020年创建资金的通知》,要求通过3年时间,建立一批 样板派出所,2020年重点支持30个“枫桥式公安派 出所”建设。
诸暨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潘海波在绍 兴市公安局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警务 模式暨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中队” 创建工作会议上,以 PPT 形式介绍诸暨市局推广枫 桥警务模式、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 中队”工作成效及下步打算。
诸暨市成立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数字安防产业融合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枫桥经验”教研培训基地建设、数字安防示范场景建设、数字安防高新产业园区建设3个专门工作组。
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诸暨市实现省平安县市“十五连冠”,荣获全省首批“一星平安金鼎”。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提升推广枫桥警 务模式暨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中 队”会议,交流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 警中队”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点评2019 年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中队”活动 情况,部署2020年创建任务。
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配合做好矛盾 纠纷排查化解和服务帮扶等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 解决在早、化解在小、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绍兴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创建“枫桥式110”现代警务模式的指导意见》。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方案》。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开题论证会在中国法学家工作坊(西溪湿地)举行。
中国公安信息网“基层实践”栏目上 载《浙江嘉兴全域“智安小区”提升治理能力》介绍: 浙江省嘉兴市 把 “智 安 小 区”建 设 作 为 践 行 新 时 代 “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突破 口,纳入2019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嘉善试点的 基础上由点及面、全域推进。目前,全市建成且通过 验收的“智安小区”已有1399个,建成小区刑事警情 同比下降31.6%,其中582个小区还实现“零发案”。
绍兴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五员强基、三星争创”行动助推“五民工程”深化发展枫桥警务模式的实施意见》。
《人民日报》发表《锻造公安铁军 护航 平安中国 》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被明确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这也成为 全国公安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 会治理 的 一 把 “金 钥 匙”。“矛 盾 不 上 交,平 安 不 出 事,服务不缺位”,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牵 引,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 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赵 克 志 在《人 民 日 报》发 表 署 名 文 章 《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 命 任 务———深 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指出:要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坚持和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开展“百万警进千 万家”活动,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深 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 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坚持“稳”字当头,坚 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紧密结合开展“百万警进千万 家”活动,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带来 的不稳定因素,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矛盾纠纷大 排查大调处,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早、化解 在小。
王双全在全省公安机关高水平建设 平安浙江“铁拳护航”十大行动暨全国两会安保工作 视频会上强调,要深入实施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 经验“扬旗”行动,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到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接访。
王双全在宁波市调研时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 上重要讲话及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重要 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统筹推进“两手硬”“两战赢”,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现代警务 模式,不断增强城市智慧化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
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要 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 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着力防范 化解“疫后综合症”,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公安部召开部直属机关传达学习全 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强调,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 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 苗头,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 查大调处,积极配合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众的教育疏 导、困难帮扶、矛盾化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 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赵克志在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专题会议上强调,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 苗头,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妥善解 决因疫情利益受损群体的合理诉求,配合做好矛盾 化解、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研究出台更多便 民利企措施,着力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全力维护 社会安定。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对“枫桥经验”进行了注释说明: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此后,“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肖培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调研。
中国公安信息网上载《浙江舟山公安 创建“海上枫桥”深化平安建设》介绍:近年来,舟山 公安机关坚持海陆并举、标本兼治,围绕“矛盾不上 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不断创新和发展“海 上枫桥经验”,刑事案件持续下降,连续14年被浙江 省命名为“平安市”,荣膺“平安金鼎”,并荣获全国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飞军在 诸暨市调研,实地考察枫桥派出所“枫桥经验”公安 陈列馆、老杨调解中心、安防体验馆、红枫义警工作 站、诸暨 市 社 会 矛 盾 纠 纷 调 处 化 解 中 心 公 安 信 访 超市。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强调,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扬旗”行动 为载体,深 化“枫 桥 式 公 安 派 出 所”创 建,深 度 融 入 “最多跑一地”改革,加快推进全域“智安小区”建设, 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绍兴市公安局举办“警营大讲堂”,俞流江作题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 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警务模式》的讲座。
诸暨市印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年工作清单》,以清单化推进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关工作。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印发诸暨市公安局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扬旗行动推进计划的通知》。
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国文化创意征集活动开启。
郭声琨在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 体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 入开展涉疫信访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整合各方 资源形成化解合力,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 解在基层。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研讨会在诸暨市举办。
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要 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月21日在主持召 开企业家座谈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 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 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 化解综合机制,依法妥善化解因疫情停工停产、延迟 支付报酬等引发的各类涉企矛盾纠纷,推动和帮助 解决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遇到的 难题
赵克志在全国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 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抓好当前维护安全稳定各项 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要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 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最大限度把矛盾 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数字枫桥与治理创新研究中心成立。
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主编的《企业“枫桥经验”研究》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枫桥经验”与《民法典》的基层实践活动签约仪式暨浙江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宣讲活动在枫桥镇举行。
赵克志在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调 研。其间,赵克志听取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 莱街派出所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积极 探索打开群众心结的新途径;紧扣社会治理现代化 的新格局,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拿出新招法,赢得了广大群众普遍赞誉等情况汇 报并发表讲话。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加 强 矛 盾 纠 纷 排 查 化 解,全 力 维 护 社 会 大 局 稳定。
《人民日报》发表《建设更高水平的 “平安中国”》指出: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而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 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则不断增强平安中国建设 的整体性、协同性。在浙江,“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理 念、方法正延伸到社会治理领域,创新探索将群众矛 盾纠纷 一 站 式 接 收、一 揽 子 调 处、全 链 条 解 决。如 今,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 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建设,推动企业和群众有 矛盾纠纷需要化解时“最多跑一地”,切实把矛盾解 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推进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在绍兴市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强调,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是退役军人 事务系统的一件大事,既是强化基层基础、发挥退役 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树牢“以 退役军人为中心”理念,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的需要。
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 和广大人民警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 神,坚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枫 桥 经 验”,全 力 做 好 防 风 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 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
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 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发表的重要训词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早抓 小抓苗头,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 护社会稳定。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 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扎实做好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和问题发现在早、化 解在小,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浙 江、内 蒙 古、湖 南等地公安厅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强调,全 省公安机关要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 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发表的重要训词精神, 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积极回应人 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深化“最多跑一次”和“最多跑一地”改革,努力 为人民群众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
王小洪在《人民公安报》发表署名文 章《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 更好完成 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强调:要在“聚民力”上持 续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靠群 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以“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 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工作优势,不断健全完 善基层警务模式和机制,充分挖掘、全力凝聚、有效 运用社会资源和力量,着力打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的铜墙铁壁,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 安中国建设。
公安部第21期《公安工作简报》刊登 《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深化“海上枫桥经验”着力提 升社会治理能力》指出:近年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 局紧紧 围 绕 “矛 盾 不 上 交、平 安 不 出 事、服 务 不 缺 位”,不断创新和发展“海上枫桥经验”,为高水平推 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去 年,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治安领域群众安全感满 意率取得全省“双第一”,已连续15年被省委、省政府 命名为“平安市”,并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 高奖项“长安杯”。
中国公安信息网上载《公安部党委下 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指出:近 日,公安部党委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 训词精神。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全力维护社会 安定,坚持“稳”字当头、注重关口前移,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 “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源 头防范管控,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诸暨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枫桥式窗口”创建的活动方案》。
公安部命案防控工作调研组到诸暨 市实地参观红枫义警工作站、枫桥派出所枫桥经验 公安史迹馆等,并召开座谈会。
绍兴市公安局在诸暨市拘留所举行 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监管场所”成果第一 次“亮晒展示”活动。其间,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诸 暨市拘留所“枫桥式监管场所”创建及“润雨”工作室 等功能专区。绍兴市各区(县、市)公安(分)局看守 所、拘留所、强戒(拘留)所进行了现场晒比。
绍兴市网信委印发《绍兴市创新发展网上“枫桥经验” 建设网络综合治理“重要窗口”的总体方案》。
诸暨市委常委会围绕坚持发展、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全程参加指导。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湖南省长沙市主持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诸暨市出台《诸暨市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三上三下三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深化基层自治。
赵克志在甘肃省和青海省调 研时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 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最大程度 减少因家庭矛盾、感情纠葛、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案 事件。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动群众、 组织群众,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形成共建共 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绍兴市举行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动员部署会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交流会。
公安部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 习研讨(扩大)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维权与维稳相 统一,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多元 化解、基层 治 理 措 施,切 实 把 各 类 矛 盾 纠 纷 化 解 在 早、处置在小。
浙江省副省长陈奕君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调研。
赵 克 志 在 全 国 移 民 管 理 机 构 首 届 “十大国门卫士”表彰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 时代“枫 桥 经 验”,大 力 推 进 平 安 边 境、平 安 国 门 建 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边境口岸社会治理格 局,确保边境口岸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研讨会在诸暨市举办。同日,诸暨市举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优+”行动启动仪式,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4767 家。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公安部、农业 农村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 经验”,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进一步深化推 进涉渔“百日走访活动”,及时做好宣传、教育、解释 工作,推动从源头解决问题、化解风险。要加强宣传 发动,积极 引 导 公 众 主 动 支 持 长 江 禁 捕、自 觉 抵 制 “江鲜”消费,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良 好局面。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措施,强化督导 检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诸暨市举办“建平安诸暨、享和谐生活”,诸暨市平安文化下乡宣传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十佳平安诸暨代言人颁奖仪式。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第十三条指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诸暨市召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三级干部大会。
诸暨市召开镇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互学互比现场会。
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维权和维稳、秩序和活力等关系,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由社会治安向各个领域扩展,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根基。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调研。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 记赵乐际在“枫桥经验”陈列馆调研。
王双全在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会议上 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 建设重要指示和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 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基层平安 共同体,确保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强调,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诸暨市政府与浙江大学在绍兴发展大会上签约共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强调 要围绕“打造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战略导向,以更大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人民公安报社党委书记樊京玉一行 实地参观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枫桥派出所“枫桥经验”史迹馆
郭声琨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法 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时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综合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 化,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理论问题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举行。
金捷实地参观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红枫义警工作站、枫桥派出所及枫桥经验史迹馆等, 并在枫桥派出所召开座谈会。
俞流江在枫桥派出所实地考察并听取网上“枫桥经验”有关情况。
浙江省副省长刘小涛到诸暨调研,实地走访枫桥司法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中队、“枫桥经验”陈列馆等。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魏明实地 参观考察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红枫义警工作站、枫桥派出所及枫桥经验史迹馆等。
诸暨市枫桥镇党委政府开展“讲政治 强担当 正规矩善治理”、争当新时代“枫桥经验”排头兵专项活动,牢固树立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者的思想自觉和高质量谋划上任关键事的行动自觉,展现新一届村级班子讲政治、强担当、正规矩、善治理的新精神、新面貌。
绍兴市诉源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绍兴枫桥学院召开。
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 其中第二十一条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王小洪先后到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红枫义警工作站、枫桥派出所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创建活动。王小洪在调研时强调,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坚持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 众,把传统经验做法和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 与时俱进推动“枫桥经验”创新发展。[链接]袁家军 在萧山和绍兴调研:以数字化改革引领现代化先行 要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打造枫桥警 务模式“升级版”,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 设水平。其间,王小洪先后到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 红枫义警 工 作 站、枫 桥 派 出 所 调 研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详细了解枫源 村便民服务、社会组织以及“枫桥经验”“五个坚持” 情况,红枫义警队伍发展历程和取得工作成效,枫桥 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治安宣传防范、警务机制改革 等情况。对“枫桥警务-越警管家”自助服务机一站 式集成方便群众办事予以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红 枫义警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重视义警工作,加 大对义警队伍的支撑保障和表彰奖励力度;对绍兴 公安以情指行一体化改革为牵引,积极构建大数据 驱动下的现代警务模式,特别是实施基层四项改革, 创新建设智慧民意感知体系和联勤警务站等做法予 以充分肯定。王小红表示,枫桥派出所确实不一样, 以前听过枫桥,这次实地看了之后感觉名副其实,体 现了“枫桥经验”老传统和现代化科技的融合。当前 正在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枫桥派出 所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好。“枫桥经验”公安陈列馆充 分展示了“枫桥经验”的情况,要把这里作为全国公 安机关的教育基地、培训基地。
公安部党委印发《关于学习弘扬“东 莱精神”的决定》提出:要把学习活动和坚持发展新 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坚持政 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教育 引导全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忠诚履职、 担当尽责。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 导向,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大力 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创 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不断强化基层公安队 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着力提 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为谱写新时代公 安工作新篇章、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新的 更大贡献。
公安部第29期《公安工作简报》刊 载《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开启百年渔港“智 治时代”》介绍:近年来,舟山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民 智、依靠民力,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让 辖区群众 成 为 港 域 治 理 的 直 接 参 与 者 与 最 终 受 益 者,努力实 现 共 建 共 治 共 享,做 到 矛 盾 纠 纷 海 陆 联 调,重点领域行业联管,社会治安全民联防。矛盾纠 纷调解率达95%以上。
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处置,有效防范化解各 类经济社会风险,着力解决公安信访突出问题,全力 维护社会安宁
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与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在诸暨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基层领导力论坛暨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2020)年会,论坛主题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领导力。
《富润控股集团“枫桥经验”与企业治理规范(试行)》在第二届中国基层领导力论坛上正式发布,努力推广运用“富润六十条”,打造“枫桥经验”企业版。
诸暨市委召开十六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提出实施“枫桥经验”深化工程,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率先建成全国基层治理示范区,成为全国县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窗口,率先创成“平安中国先行示范区”。
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设立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为诸暨市委直属事业单位。28日,绍兴市委编委批复同意设立。
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紧密结合 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 通知》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 推进“漳州110”、东莱街派出所等先进集体经验做法 的学习推广,大力弘扬新时代“漳州110”精神和“东 莱精神”,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基层治理、服 务群众的整体效能。
第二届新时代“枫桥经验”高端峰会暨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成立仪式在绍兴枫桥学院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浙江大学党委书记任少波,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等领导专家出席会议。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人民 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 中国化最新成果》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畅通 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行市县 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 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把矛盾风险化解在 基层和萌芽状态。
绍兴枫桥学院首本教材《“枫桥经验”概论》正式出版发行。
2021年
公安部党委印发《中共公安部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向第四期全国“公安楷模”学习活动的 决定》提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全国 “公安楷模”为榜样,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 心使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 利益作为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 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更高水平的 平安中国建设。
赵克志在《求是》杂志第一期发表文章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新时代法 治公安 建 设》强 调,要 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基 层社会治理,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 化解综合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 格局,落实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措施,切实 把 各 类 矛 盾 纠 纷 解 决 在 基 层、解 决 在 当 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公安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和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 头,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人民日报》发表《“平安中国”的名片更加闪亮》指出:“十三五”期间,各地坚持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 社区警务、一村一辅警、“法律明白人”等工作,从源 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努力以“基础实” 赢得“百 姓 安”。“十 三 五”期 间 刑 事 案 件 立 案 数 较 “十二五”期间下降22%,治安案件查处数下降27%。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 一,“平安中国”这张国家名片更加闪亮。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庆祝中国 人民警察节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 代“枫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开展矛盾 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解决公安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 正当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化推 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不断研究推出便民利企新举 措,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
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其中第四项指出: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浙江省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60家单位上榜。
赵克志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强 调,要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枫 桥 经 验”,坚 持 关 口 前 移、源头治理,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推动落实 属地责任、主管责任和基层社会治理措施,着力防范 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着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 力解决公安信访突出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 风险。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在通报2020年公 安工作主要情况和2021年公安工作总体思路时指 出: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坚持和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 安防控体 系,努 力 做 到 更 快 地 破 大 案,更 多 地 破 小 案,更好地 控 发 案。2020 年,全 国 刑 事 案 件 比 2019 年下降1.8%,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8.7%,立 现行命案数同比下降9.3%,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0. 4%。国家统计局组织的15个主要民生领域现状满 意度调查中,全国居民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83.6%, 位列第一,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 可持续。
取材于枫桥派出所继承和发扬“枫桥 经验”工作实践的同名电视剧《枫桥派出所的故事》 在枫桥派出所正式开机。公安部新闻宣传局发来贺 信,表示热烈祝贺。毛善恩、俞流江出席开机仪式并 讲话,诸暨市委、市公安局负责人出席活动。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枫 桥式”系列创建活动部署会,会议通报、点评2020年 “枫桥式”系列创建工作情况;相关单位负责人作表 态发言;部署2021年“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 警中队”创建推进工作。
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 区警务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指出:党的十八 大以来,公安机关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坚持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 极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探索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 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公安现实斗争提供了有 力支撑。《意 见》强 调,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对进入视线的矛盾纠纷,认真了解情况、积极参 与化解。原则上由社区民警负责本社区的矛盾纠纷 调处,其他民警应急调处的通报社区民警,一时化解 不了的移交社区民警跟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 调处化解。
“枫桥经验”写入全国17个省及直辖市自治区(山西、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宁夏、新疆、北京、天津、重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新时 代“枫桥式”窗 口 创 建 暨 “一 窗 通 办”改 革 工 作 部 署 会,通报今年以来网上网下服务机制改革工作情况, 部署新时代“枫桥式”窗口创建和“一窗通办”改革相 关工作。
诸暨市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调解工作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 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 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 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王小洪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全力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强调,要紧 紧围绕维 护 社 会 安 定,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关注各类不稳定 因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公安信访突出 问题攻坚化解,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最大 限度将矛盾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在通报公安机关 持续做好春运元宵节安保、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以及 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有关情况时指出:全国公安 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教育等部 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同市场监管等部 门开展校园周边旅馆、出租屋、网吧等治安复杂场所 清理整治,及时查处违法经营场所和行为,净化校园 周边环境。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治安 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求是》杂志2021年第5期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指出: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第五十五章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信访制度,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公安部召开直属机关传达学习全国 两会精神干部大会他强调,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涉 稳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和政 府领导下,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严 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学习时报》发表《习书记指导绍兴谱写新时期的“胆剑篇”-习近平在浙江(十一)》,指出:要始终把握住“枫桥经验”的核心,就在于努力减少矛盾,矛盾产生了以后要及时化解,无论“枫桥经验”的形式和具体内容随着时代怎么改变,这种服务群众的宗旨永远不能变。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到诸暨调研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和枫桥学院建设情况。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 在在绍兴市公安局调研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现代警务模式、提升整体作战效能和构建智慧 民意感知体系建设等情况时强调,要用数字化的思 维、方法和手段促进城市治理理念创新、制度创新、 模式创新,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做好场景应用文章, 不断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 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在通报全国公安 机关切实维护中小学校园安全等情况时指出:2020 年以来,全 国 公 安 机 关 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开展涉校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源头化解,配合做 好风险源头防范化解。通过汇聚融合校园基础数据 信息,建立高效风险预警模型,及时向学校发布安全 风险提示,逐 步 实 现 了 涉 校 风 险 智 能 感 知、及 时 预 警、即时响应、迅速处置。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联 合开展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治,2020年共整改涉校 安全 隐 患 1.27 万 余 处、排 查 化 解 矛 盾 纠 纷 1500 余起。
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数项目启动新闻发布会在浙江大学举行。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蔡淑敏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 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 治机制,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健全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让 黑恶势力在城乡无处生根。
公安部党委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水平建设法治公安》强调: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 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 头稳控、多元化解、基层治理措施,切实把各类矛盾 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诸暨市成立市青少年“枫桥经验”传承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诸暨市举行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聘任仪式,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原副厅长金伯中被聘任为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聘期5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尹春吉率调研组在诸暨市调研,先后到诸暨市鸿远小区、工业新城派出所、绍兴枫桥学院实地考察“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和培训学院筹备工作,就下步工作 提出指导性意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研究》成功中标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2021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高端研讨会在诸暨举行。清华大学资深教授、苏世民书院院长薛澜,清华大学中国社会风险评估中心主任、教授夏诚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督学、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丁元竹等专家出席。
“新时代枫桥经验”微信公众号上线仪式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举行。
浙江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景淼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浙江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原副主任斯大孝等省级老领导一行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公布研 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 项名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钱弘道主持的课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研究》成功中标。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宋涛一行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带着深厚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出更多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开题论证会在中国法学家工作坊(西溪湿地)举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其中第三项第五条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
诸暨市委编委印发《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林锐在浙江省调研时强调,要 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坚持全心 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最高标准抓好创建工作, 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按照 安全第一、质 量 第 一 的 要 求,持 续 推 动 枫 桥 学 院 建 设,真正将枫桥学院打造成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派 出所所长的教育培训基地。
诸暨市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枫桥经验”与企业治理规范》,“浙江富润”也成为全国首家将“枫桥经验”纳入企业治理的上市公司。
浙江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 校园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 代“枫桥经验”,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实践活 动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学校、幼儿园及周 边社区、村镇开展风险隐患排摸,及时发现涉校矛盾 人员,提前介入化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在通报两年来全国 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 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时指出,在维护社会 安定方面,全国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 大风险攻坚战,全力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和风险化解 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新时代 “漳州110”精 神,加 强 和 改 进 公 安 机 关 基 层 社 会 治 理,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 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人民公安报》发表《守护人民倾心书 写平安答卷》指出: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 群结合、群防群治,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 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 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 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 服务不 缺 位”———积 极 预 防、妥 善 化 解 各 类 社 会 矛 盾,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枫 桥经验”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典范。从印发 《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 意见》到命名100个派出所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 派出所”,在公安部党委的积极推动下,新时代“枫桥 经验”在各地公安机关不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数 十年来,从浙江诸暨走向全国各地,从“盆景”到“枫 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已成为全国公安战线的一面旗帜,成为全国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 生动实践。
王小洪在新疆自治区检查指导 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时强调,要突出整 体防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 盾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 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强化重 点部位 防 控 和 重 点 物 品 管 控,营 造 良 好 社 会 治 安 环境。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七 督导组浙江小组副组长闫京志一行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公安部防范局局长桑麟榆带队公安 部教育整顿基础调研组,参观“枫桥经验”公安陈列 馆、红枫义警工作站、枫桥镇枫源村村级自治工作、 次坞镇里亭村“无邪教村”创建工作,并在枫源村召 开教育整顿专题座谈会。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钊 在浙江省调研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 地公安机关优势,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道路交 通安全。要将教育整顿与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等 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公安工作能力水 平,真正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郭声琨在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 员会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更多 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要开展法治乡村创 建活动,持续深化依法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其中第七项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
王小洪在北京市、河北省检查 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时强调,要坚持和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村(格)一警”等警 务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同步深化公安 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努力将各类矛盾问题发现 在早、解决在小。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第五项第一条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其中第二项第三条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使命与担当理论研讨会在诸暨召开。
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 记王成国在省公安厅召开的以“锻造‘三能’铁军 护 航建党百年”为主题的全省公安英模事迹报告会暨 “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会上。要站稳群众立场,坚持 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 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 动,倾心尽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 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党总支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诸暨市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枫桥式”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枫桥式”风险防范化解体系、打造“枫桥式”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枫桥式”应急管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清单与总体要求。
《人民日报》发表《平安中国建设迈上 新台阶 》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有了新 时代的内涵和发展,各地各部门从乡村“枫桥经验” 衍生出城镇社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网上 “枫桥经验”等,从社会治安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 文化、社 会、生 态 等 领 域。如 今,党 委 领 导、政 府 主 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 不断健全,“朝阳群众”“西城大妈”等成为基层社会 治理一道亮丽风景线。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过程中,各地将党建统领与依靠群众相结 合,迸发出强大的行动力、执行力和动员力。社会组 织、志愿者团队第一时间投入防控一线;广大农村村 民、社区群众自发组建“防疫共同体”“义务跑腿队” 等,筑牢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释放出平安中国建设 的巨大效能。
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 记王成国在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潘火派出所调研 时强调,基层派出所要找准自身职责定位,紧紧依靠 当地党委政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 步集中精力、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减负增效,在服务 辖区百姓、参与基层治理上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用 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富民惠民 安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公安部举办直属机关党史学习教育 专题党课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 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思 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 造性,努力为公安工作赢得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 础和力量源泉。要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 践活动,紧 盯 群 众“急 难 愁 盼”问 题,深 化 推 进 公 安 “放管服”改革,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 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公安部印发《关于向公安机关“七一勋 章”获得者和“两优一先”等先进典型学习的通知》, 要求学习公安机关“七一勋章”获得者和“两优一先” 等先进典型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践行共产党人根本 宗旨的崇高情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 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百万警进千 万家”活动,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用心用情用力 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浙江省委发布《中国共产党在浙江一百年大事记》,其中的1963年中指出,12 月 5 日,省 委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 经验》。此前,毛泽东为“枫桥经验”批示:“要各地仿效, 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此后,“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的“枫桥经验”成为全国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
浙江省委发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其中第八项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先行示范。
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所 长论坛在北京香山举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 市公安局负责人以及首批百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所长参加了论坛交流活动。本次论坛 以“学党史、践 行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主题,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加强派 出所工作推进会议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交流全国各地 “枫 桥 式 公 安 派 出 所”工 作 经 验 和 做 法,要求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和带动广大 公安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化 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
诸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 长兼枫桥派出所所长杨叶峰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 的中外记者见面会表示:们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民警 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枫桥派 出所始终坚持以“红枫党建”为统领,开展党员民警亮分、亮牌、亮业绩“三亮”活动,把工作的评判权交 给群众,让党的旗帜高高飘扬。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第21部分指出:注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对接,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庆祝建党 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工 作机制,切实把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在早、化解在小。
林锐在公安部召开的全面深化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视频推进会上强调,要认 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 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扎扎 实实把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组织好、开展 好,不断 开 创 派 出 所 工 作 新 局 面。要 把 “矛 盾 不 上 交”作为核心指标,把“平安不出事”作为主责主业, 把“服务不缺位”作为第一任务,把队伍过得硬作为 根本保 证。浙 江 义 乌 市 公 安 局 上 溪 派 出 所 作 了 发 言。义乌市 公 安 局 上 溪 派 出 所 等 在 会 上 作 了 交 流 发言。
枫桥学院启用仪式暨第三届政法短视频研讨活动在诸暨举行,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出席并讲话。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其中第三十六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推动平安综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向村级延伸,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成 国在温州、台州、绍兴市调研时强调:要主动融入基 层社会治理大局,做实服务群众和参与基层治理两 大主责主业,不断提升基础防范水平和源头治理能 力。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枫 桥式公安 派 出 所”创 建,深 化 破 民 案、办 民 事、解 民 忧、帮民忙、惠民利“五民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用 坚 实 脚 步 丈 量 民 情,以 真 情 服 务 温 暖 民心。
赵克志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社会稳 定组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发展变 化对社会稳定工作带来的影响,全面加强风险评估 和预测预 警 预 防 工 作,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把各类风险 隐患防范在早、化解在小。
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葛慧君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诸暨市“万名高中生‘枫桥经验’启蒙知识线上教育活动”在诸暨市枫桥镇学勉中学启动。
王成国在浙江省公安厅举行的全省 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暨“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 动动员部署会上强调,要突出“治理”这一根本,紧紧 依靠党委政府提升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深化 推进基层警务运行机制和勤务制度改革,让派出所 回归服务群众和参与社会治理这一主责主业。
郭声琨在第七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 新交流会上总结了近年来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方面 积累的5条宝贵经验。其中强调,必须践行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筑牢社会和谐 稳定的民心基础
王成国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 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暨政法领导干部政治 轮训班上作辅导报告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把执法力度和温度有机统一起来。要 深化公安改革与法治公安建设同频共振,推动警务 工作从被动向主动转变。要秉持“法治永远是最好 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 所向,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 平 总 书 记 重 要 训 词 精 神 电 视 电 话 会 议 强 调,要聚焦防 范 化 解 重 大 风 险,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桥经验”,弘扬新时代漳州110精神,在党委和政 府领导下,积极推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 制,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化解措施,最大限 度把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严防发生个 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日, 赵克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着力激发护航 新征程的强烈使命担当 》,再次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 时代“枫桥经验”。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 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取 得的实效情况时指出: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牢牢把 握“服务人民”这一立警之本,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 国建 设 取 得 新 成 绩。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弘扬新时代漳州110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 查化解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 施,着力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派出所共化 解矛盾纠纷311万起,清除安全隐患174万个。
经党中央批准,由中央宣传部组织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编写的《改革开放简史》出版,第六章(四)表述:20世纪60年代浙江创造的"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绽放异彩。跨越半个多世纪,作为在中国大地上"土生土长"的社会治理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更加丰富,从过去单纯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到今天的"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拓展到了防范化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条重要经验,成为实现基层治理良性循环的一把"金钥匙"。
郭声琨在吉林省调研时强 调,要坚 持 党 建 引 领,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更好 服务群众、化解矛盾。
俞流江带队到诸暨市杜黄新村数字警 务室、枫桥镇党群服务中心、枫桥派出所陈列馆、浣 东街道东盛社区(共享社区)、市公安局基础管控中 心调研。
绍兴市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契约化”共建现场会在诸暨市召开。
中国公安信息网上载《浙江余姚公安 践行新时代“枫 桥 经 验”为 群 众 办 实 事》指 出:近 年 来,余姚公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 服务人民这一立警之本,通过全力打防电信网络诈 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 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第四项“积 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第十条“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中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 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利用辖区党委组织优势,与城乡基 层党组织广泛开展联建共建,推进基层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 创新相结合,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促进完善中国特 色基层治理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召开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刘俊臣、浙江省人大副主任梁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参编部清样室主任记者闫 甲佳一行到枫桥镇采访调研“兴村治社创业榜”工作。
王成国在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优 化营商环境现场推进会上强调,要强化打击整治,切 实履行好公安机关打击主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护航 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强 化安全监管,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充分保障企业 家人身财产安全、市场公平竞争、企业安全生产,让 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努力为企业 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习时报》头版刊发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署名文章《通过诉源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指出:诉源治理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与发展,是推动更多 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增强群众获 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 有重要意义
《人民日报》刊发署名文章《谱 写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综述》中指出,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 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 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 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 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防 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学习和推 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其中第二项第四条指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能力显著增强。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一行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绍兴市诉源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绍兴枫桥学院召开。
《“枫桥经验”史料整理与研究》正式立项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
王成国在杭州市萧山区调研指导基 层社会治理工作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 经验”,以数字化改革引领现代化先行,进一步健全 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努 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真正做到 群众安心、党委放心、基层连心。
公安部党委委员、驻部纪检监察组 组长孙新阳在诸暨市调研,先后参观枫桥经验”公安 陈列馆、枫桥派出所综合指挥室等地调研,对枫桥警 务模式、枫桥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公安部 督 察 审 计 局 局 长 陈 绪 富、副 局 长 丁 颢 参 加 调研。
公安部网安局政委孙劲峰实地参观 “枫桥经 验”公 安 陈 列 馆、老 杨 调 解 中 心、安 防 体 验 馆、综合指挥室等地。
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印发 《关于组织开展2021“最美基层民警”学习宣传活动 的通知》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全心全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列入遴选“最美基层民警”的标准。
王小洪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 扎实推进公安队伍教育 整顿》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 早抓小抓苗头,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和公 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密切关注、动态排查、及 时预警相关突出风险,积极推动做好疏导化解、源头 管控等工作,努力做到察之于未萌、处之于未发。
诸暨人民法院与杭州师范大学举行传承与发展“枫桥经验”研究课题合作签约仪式。
公安部党委印发《中共公安部委员 会关于向潘东升同志学习的决定》指出:福建省公安 厅党委委员、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一级巡视 员潘东升生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 完善“警调衔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纠 纷解决在早在小。
中央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五指 导组组长,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书记孙永春一 行到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
王成国在湖州市、嘉兴市调研 时强调,公安派出所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主动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聚焦群防群治这一核心内涵,坚持自治、法治、 德治“三治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 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其中第四部分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
公安部召开直属机关传达贯彻党的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 化解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 整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 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隐患常态 化排查整治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 感、安全感。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强调,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用心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宗旨,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 牢牢植根人民,探索建立“基层吹哨、机关报到,群众 吹哨、干部报到”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 理根基,深入开展“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真情实意帮 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王成国在淳安县公安局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调研时强调,群众利益 无小事,心无百姓莫为官,要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党 的群众 路 线,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枫 桥 经 验”,牢 记 “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宗旨,持续推动基层派出 所回归服务群众和参与基层治理主责主业,真心实 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警察叔叔”的称谓 走进群众心里、响彻浙江大地。
公安部党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 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强调,要坚决防 范化解各 类 涉 稳 风 险,坚 持 和 发 展 新 时 代 “枫 桥 经 验”,深入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 芽状态。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到枫桥镇枫源村、枫桥学院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并调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
公安部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研讨(扩大)会议强调,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 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早抓小抓 苗头,深入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努力把各类矛 盾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全国妇联在绍兴举行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场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 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 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蔡淑敏,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赵雯,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妇联负责同志,全国妇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枫桥经验陈列馆参观考察,浙江省副省长王文序,省妇联主席王文娟,绍兴市委书记盛阅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市委 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澄,市委常委、秘书长陆维,市委常委、 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绍兴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俞流江陪同考察。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工作务 虚会强调,要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牢牢掌握社会 治安主动权,加快构建“预防打击、精准打击、高效打 击”新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派 出所回归服务群众和基层治理主责主业。要以优质 服务赢得民心,深入实施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 民忙、惠 民 利“五 民 工 程”,真 心 实 意 帮 助 解 决 群 众 “急难愁盼”问题,让“警察叔叔”这一称呼成为和谐 警民关系的代名词、浙江公安响亮的金名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印发《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其中关于“枫桥经验”的注释指出: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此后,“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公安部党委印发《中共公安部委员会 关于学习宣传公安机关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 奖获得者先进事迹的通知》提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 大公安民警要以公安机关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 名奖获得者为榜样,始终牢记为民宗旨,把人民对美 081 大事记 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 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不断深 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 联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王小洪在与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遵 义会议会址派出所、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枣园派出 所进行视频座谈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 经验”,紧密结合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扎实 做好情报信息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努力 将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
公安部召开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 组学习(扩大)会议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化解工作。
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会上,浙江5个设区市被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7个县(市、区)被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市、区),1个设区市和3个县(市、区)获得“长安杯”,另有5个集体、5名个人获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诸暨市获得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长安杯”两项重磅荣誉,并作为县(市、区),代表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作交流发言。当天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亲切会见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他们再接再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参加会见。
新华社发表《续写社会长期稳定奇 迹新篇章———新时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综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 出重要指 示,明 确 要 求 把“枫 桥 经 验”坚 持 好、发 展 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为“枫桥经验” 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使之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 工作中发 挥 出 更 大 效 能、展 现 出 历 久 弥 新 的 魅 力。 今年上半 年,全 国 公 安 派 出 所 共 化 解 矛 盾 纠 纷 311 万起,清除安全隐患174万个。2020年,全国法院受 理的诉讼案件总数、民事诉讼案件数在持续增长15 年之后首次实现“双下降”。近年来,全国信访总量 明显下降,集体访总量已连续11年下降。
央视《新闻联播》播放视频《筑牢安 全屏障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指出:近年来,各 地政法机关通过丰富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打造新时代“枫桥经 验”城市版,把大量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 诉讼之前。2020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 数量在持续增长15年之后首次实现了下降。新 时 代“枫桥经验”正在筑牢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新型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林锐在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社会 治安组专题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 经验”,着力在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预防 压减违法犯罪、做好心理服务干预上下功夫,深入实 施“预防警务”,及时把工作重心向主动创安、提前干 预、减少发案上转移,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
《人民日报》发表《为建设更高水平 的平安中国添砖加瓦———平安 中 国 建 设 先 进 集 体、 先进个人群像扫描 》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坚 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之在服务群众、化解 矛盾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效能、展现出历久弥新的 魅力。据介绍,近年来,全国信访总量 明 显 下 降,集 体访总量已连续11年下降,我国社会矛盾总量出现 历史性拐点,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 理之路。2020年,全国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总数、民 事诉讼案件数在持续增长15年之后首次实现“双下 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基层社会网格治理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正式立项。
诸暨市获评中国社会治理百强县、浙江省社会治理十佳县。
公安部举行“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 程”———第五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介绍获评 “公安楷模”的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等3个集体 和11名个人的先进事迹。
中国公安信息网上载《浙江省诸暨 市枫桥派出所:警务围着民意转 民警围着百姓转》, 介绍枫桥派出所的发展沿革和坚持与时俱进、创新 发展,构建了以民意为导向的枫桥警务模式的情况。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提出, 要用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 立健全“有警处警、无警访民”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 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 患。要用力推进信访案件评查化解,开展“案源、访 源、诉源”三源共治及信访秩序大整治,持续推动无 082 积案公安局、无信访所队“双创清零”行动,确保安定 稳定、和谐有序。要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民情民访、 帮办代办,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大化解工 作,充分运用解决、解释、解气“三解”工作法修补社 会关系,探索建立公安信访“吹哨报到”、疑难信访案 件“揭榜挂帅”和“坐诊会审”等工作机制,上下联动 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
“2021中国数字治理百佳县市”榜单发布,诸暨市成为百佳县市之一。
2022年
诸暨市荣获2021年度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旗)称号。
绍兴市人大正式启动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立法工作。
王成国在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长庆派出所调研时强调,要精准把握节日期间社会治安规律特点,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继续坚持以“创人民满意”品牌为引领,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加擦亮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样板的品牌。
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施惠芳到诸暨专程调研“枫桥经验”。
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信访工作的意见》强调,要狠抓公安信访源头预防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细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落实属地责任、源头稳控和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绍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施惠芳在诸暨市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详细了解“枫桥经验”诞生、发展、创新全过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意见》第六项“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第二十八条中指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王小洪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强调,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必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上加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强化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治理措施、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公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警察叔叔”成为和谐警民关系的代名词、响彻浙江大地。
2021年度“中国基层领导力典型案例”公布,诸暨市《支部建在小区上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治理样板》案例入选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新华网联合开展的“中国基层领导力20个典型案例之一。
《人民日报》发表《一支英雄辈出、正气浩然的队伍———记第五期全国“公安楷模”优秀集体》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当地干部群众一起,创建了枫桥警务模式。近年来,枫桥派出所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1年12月,浙江多地升级为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为了高效快速做好防疫工作,枫桥派出所在一个小时内组织发动了60多名志愿者,仅用了不到8小时就完成了全镇23个村和8个社区8835名流动人员的核酸检测,共同构筑了由当地群众、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组成的抗疫防线。
绍兴市委书记盛阅春就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表《坚定扛起“五个率先”新使命新担当》的讲话,讲话中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径”。
中共诸暨市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在西施大剧院隆重开幕,党代会报告中指出,要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启动枫桥经验60周年筹备工作。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2021年4月份,按照公安部关于学习“枫桥经验”创新互联网治理的总体谋划,北京市公安局创新建立了重点互联网企业投诉举报制度,选取47家在京重点互联网企业作为试点,开展网民投诉举报抽检工作,对企业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进行督导检查。在三个月的试点期间,试点网站投诉举报量总体下降24%,违法有害信息环比下降11%,效果显著,逐步形成了“民有所呼、企有所应、政有所为”的民、企、政共管共治的互联网自我净化新格局。
第三届新时代“枫桥经验”高端峰会在诸暨市举行,峰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题。会上,发布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数指标体系,其数字化场景应用课题也全面启动;举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系列丛书》项目启动仪式,并召开第一次项目启动部署会议。
省委书记袁家军,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浩来到浙江省档案馆参观数字化改革成果展,在其中数字法治的“数字枫桥”板块展区,直接连线至枫桥经验陈列馆进行线上互动,全面展现了诸暨数字法治建设新成效。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杭州召开,浙江省代省长王浩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第八部分“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中指出,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完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多元化解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配合做好经济金融等领域风险处置工作,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就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奋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高地,接受了中新网记者的专访,深刻回答了“枫桥经验”如何转化为“枫桥经济”的共富之问。
公安部党委印发《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向五期全国“公安楷模”学习活动的决定》指出:枫桥派出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构建“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警务模式,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创建平安和谐社区做出了突出贡献。《决定》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公安楷模”为榜样,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与湖州市公安局举行合作共建基地揭牌仪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信访工作条例》并于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规定《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第十五条中明确指出,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委”应当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林锐在全国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三农”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坚持抓早抓小,着力排查化解农村地区矛盾纠纷。要不断顺应群众新期待,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化农村地区公安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主动加强利民惠农服务,加强定点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努力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专题听取“枫桥经验”地方立法工作情况,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旭亮到会讲话。
沈志江在诸暨市委信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绍兴市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2年第2期《今日,浙江》刊发《以“枫桥之窗”展示“中国之治”》,介绍诸暨市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情况。
沈志江在诸暨市公安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进信心、增强斗志,聚力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切实营造和谐和睦、平静平安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旭升实地走访枫桥派出所、大唐派出所。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信访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公安法治建设,持续推动派出所回归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主责主业,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着力提升信访公信力。
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推进大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袁家军充分肯定了诸暨为全省改革大局作出的突出贡献。会上公布了2021年度改革突破奖评选结果,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获评省改革突破奖银奖,打造“浙里兴村共富”构建党建统领村社整体智治新格局获铜奖,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应用获提名奖。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与浙江大学联合编著的《新时代基层监督的“枫桥经验”》一书,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
《人民公安报》刊登文章《祖国处处好“枫”景社会各界点赞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诸暨市档案馆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枫桥经验”有关基层治理、矛盾化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的档案资料。
袁家军接受《人民法院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层访谈”栏目采访并发表《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展现法院担当作为》的讲话,提出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完善信访、调解、诉讼“三个环节”,充分激发村居、社区、网格解纷资源,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第三部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以及2022年工作安排的第二部分“维护安全稳定”中分别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人民法院报》刊发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署名文章——《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展现法院担当作为》,文中指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完善信访、调解、诉讼“三个环节”,充分激发村居、社区、网格解纷资源,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人民公安报》发表《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公安系统人大代表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诸暨市委负责人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在社会治理上走在前列,以高质量筹备60周年纪念活动为引领,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到乡村治理、城市社区治理、企业治理,深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高标准建设社会治理中心,进一步打响“枫桥式”治理品牌。
浙江省共有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府山派出所、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高桥派出所、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娄桥派出所、桐乡市公安局乌镇派出所、龙游县公安局湖镇派出所5家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基层社会网格治理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论证暨项目启动会在浙江大学举行。
《学习时报》刊发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署名文章《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文中指出,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教训,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行“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探索构建平战结合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和动员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基础。
王小洪在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结合推进派出所“两队一室”和“一村(区)一警”警务改革,不断加强基层治理和农村治安工作。
陈一新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关于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出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教训,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行“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探索构建平战结合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和动员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基础。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强调要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实施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五民工程”,让“警察叔叔”这一称呼成为和谐警民关系的代名词、响彻浙江大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完善“基层吹哨、机关报到,群众吹哨、干部报到”工作机制,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创建活动,优化“枫桥指数”评估体系,刚性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大力推动派出所回归预防犯罪、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主责主业。
盛阅春在诸暨市调研时指出,“枫桥经验”是绍兴的一面旗帜,也是浙江乃至中国的一面旗帜。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治理模式创新,理顺治理中心指挥运行体系,推动“141”体系迭代升级,加快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新格局,打造更多具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以实际行动当好“枫桥经验”护旗手。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表扬全省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通报》,通报表扬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拱宸桥派出所等31个工作成绩突出的全省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强调,要突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放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群防群治力量,持续推动派出所回归预防犯罪、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主责主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合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沈志江在诸暨市召开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实地评估迎检动员大会要求,全力谱写法治诸暨建设新篇章,为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奋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高地注入新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沈志江实地踏勘“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点位,并座谈研究“浙里治社共富”应用场景建设情况。
《人民日报》发表《平安中国建设开辟新境界迈上新台阶》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北京的“小院议事厅”到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再到苏州“协商议事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项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实践,成为社会治理的金字招牌。
诸暨市领导在绍兴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诸暨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表示,要充分融入全国平安建设一面旗帜工作大局,深入实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行动计划,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
浙江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表彰了浙江省2021年度平安市、平安县(市、区),诸暨市荣获平安县(市、区)17连冠。
《人民日报》发表《新时代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续写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提出,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使之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效能、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到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社会稳定不断巩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形式和渠道得到不断拓展,平安中国建设实现了过程人民参与、成果人民共享、成效人民评价。
《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系列丛书》项目推进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系列丛书》项目总负责人金伯中,以及各子课题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袁家军在绍兴市调研时强调,要毫不松懈抓好风险防控,进一步筑牢政治安全防线,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字招牌。
《浙江日报》刊登文章《数智“枫桥经验”在绍兴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
浙江省公安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的通知》,对组织实施2022年度“枫桥指数”、推荐第三批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重点培育单位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王小洪在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防范化解突出风险。
诸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振兴研讨会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举行。
盛阅春在绍兴市建设平安绍兴工作会议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迎检、“除险保安”和亚运维稳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要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创新,迭代完善“141”基层治理体系,全域推进“枫桥式”联建联创,推动“枫桥经验”立法和理论研究,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与基层社会治理研讨会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举行。
沈志江在诸暨市召开的建设平安诸暨工作会议暨“除险保安”、亚运维稳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要把创新“枫桥经验”作为使命任务来抓,以筹备60周年纪念大会为引领,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全域推进联建联创,全力建强理论阵地,真正把“枫桥经验”金名片擦得更亮。
我市召开市委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法系统统筹推进八个跨部门跨领域制度专项行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超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潘超英指出,统筹推进八个多跨制度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的重要内容,是破解我市政法难题的务实之举。
盛阅春在绍兴市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大会上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绍兴、平安绍兴,在助力社会治理先行示范中显担当、有作为。要切实加强党对共同富裕工作的领导,汇聚工作强大合力。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暨《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讲座,邀请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授课。
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民主法治村建设研讨会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顺利举行。
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信访工作条例》提出,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委”应当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诸暨市法学会、共青团诸暨市委、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团委、次坞镇党委、次坞镇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共青团基层基础建设研讨会在诸暨市次坞镇举行。
由诸暨市委市政府与浙江大学联合主办,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以及诸暨市司法局联合承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政府建设高端论坛在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举行。论坛上,宣布成立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联盟,13家机构加盟。
诸暨市公安局召开关于“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部署会议,讨论研究纪念活动方案和主要任务清单。
魏明在舟山市调研时就持续抓好疫情防控、护航国家战略项目、深化“海上枫桥经验”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为全省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金塘派出所授牌。
诸暨市市长张昆仑专题调研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指出强调,要立足实际、准确把握,积极探索、以点带面,确保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能推广的“诸暨经验”。
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诸暨市法学会、岭北镇党委、岭北镇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乡村建设研讨会举行,《诸暨市岭北镇法治乡村建设研究报告》正式出炉。
“浙江有礼·‘枫’尚诸暨”文明新实践启动仪式在诸暨举行。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昆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浩良,市政协主席孟国锋等出席活动。活动主题中的“枫”尚既谐音风尚,又代表“枫桥经验”,表明在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中,将始终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好群众路线。
王昌荣在全省共享法庭建设推进会上指出,共享法庭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法治需求、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是适应数字化改革要求、推进数字法治多跨场景建设的题中之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公安部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召开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专家咨询会,专门就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研究课题征询专家意见建议。
中央电视台播发《平安中国2021——共建共享,基层治理显活力》节目,全面报道了诸暨市2021年度平安创建相关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金彪在诸暨市调研并接待来访群众时强调,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务实的作风、精准有效的措施,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省政府副秘书长周日星,省应急管理厅厅长陈浩,省林业局局长胡侠,及施惠芳、沈志江等参加活动。
浙江省公安厅举行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授牌仪式,王成国出席仪式并为全省5家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授牌。魏明主持仪式,全省全国首批、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所长和厅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仪式。王成国强调,要坚持群防群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持续推动公安派出所回归预防犯罪、服务群众和参与基层治理主责主业,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革命根据地法制研究所、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诸暨市人民法院、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历史传承研讨会在诸暨市举行。会上,《人民法院与“枫桥经验”的传承发展(1963—2022)》研究报告正式出炉。
人民日报发表《筑牢国泰民安的基石———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综述》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公安部党委印发《中共公安部委员会关于向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20个“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学习的决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全国模范公安单位为榜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努力为公安工作赢得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会上,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枫桥中队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
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民主法治社区建设研讨会在诸暨市浣东街道东盛社区举行。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防群治为关键,积极构建“基层吹哨、机关报到,群众吹哨、干部报到”工作机制和“有警接警、无警访民”工作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疫情防控研讨会在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举行,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高校的10多位专家学者对这一课题进行了专题交流研讨。
诸暨市公安局在枫桥派出所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邀请本地政法线新闻记者就进一步营造“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加强枫桥派出所宣传工作作了深入交流探讨。
绍兴市委组织召开“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座谈会,绍兴市委政法委、绍兴市公安局、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受邀参加座谈会。
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的数字治理研讨会在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诸暨市成立“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活动六大任务清单》的通知,全面启动“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筹备工作。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温暖在诸暨市调研时,认真听取“枫桥式”智治执法系统等汇报,要求诸暨市进一步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把行政执法改革和社会治理有效结合起来,为全省面上提供更多鲜活经验。
盛阅春在绍兴市基层智治暨城乡社区工作会议要求,以基层智治系统建设为契机,迭代升级“141”体系,建好基层智治大脑,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基层治理“一件事”等一批改革,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体融合,融入共同富裕这一大场景,对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打造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基层治理体系。
王成国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化“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过硬公安铁军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防群治为关键,推动“四治融合”,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绍兴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俞流江在会上作题为《践行“三能”要求建设“善治之城”勇当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排头兵》的交流发言。
郭声琨在广东省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关口前移,把工作做在前,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要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安全风险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化解在小。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在省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作了题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报告,报告中四次提到了“枫桥经验”。
袁家军在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上作的报告中四次提到“枫桥经验”。他指出,省十四次党代会召开5年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覆盖,“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体系标准化构建,共享法庭全面推广,诉讼案件、来信来访总量持续下降。军民融合、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明确要求浙江,从现代化总布局中谋划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补齐短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141”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四治融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快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举办“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在参加绍兴市代表团审议十四届省委报告时强调,绍兴各级要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对标“两个先行”、聚力“五个率先”,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为我省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枫桥式监所”创建暨激发“监管大脑”活力现场会,诸暨市公安局负责人在会上介绍诸暨监管“五化建设”和“枫桥式监管场所”创建成果;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负责人就下阶段公安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绍兴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枫桥式监所”创建暨激发“监管大脑”活力现场会,诸暨市公安局负责人在会上介绍诸暨监管“五化建设”和“枫桥式监管场所”创建成果;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负责人就下阶段公安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防群治为关键推进“四治融合”,深化“有警接警、无警访民”模式,持续深化诉源、访源、警源治理,用好解决、解释、解气“三解”工作法修补社会关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处置在早、化解在小。
沈志江在诸暨市基层智治和城乡社区工作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把焦点对准治理、把重点放在基层,着力打造幸福美好共同体,为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奋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高地提供坚强保证。同日,沈志江在听取枫桥镇党委有关工作汇报时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做到明责于心,始终站在“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强化“枫桥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推进“四责协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每一个支部,以实际行动为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赋能聚力。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强调,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有警接警、无警访民”模式,用好“三解”工作法修补社会关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处置在早、化解在小。
省政协常委陈月亮、楼炳文率调研组来在诸暨市调研调研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枫桥镇紧扣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进一步做强指挥中枢、深化数字赋能,努力打造具有枫桥辨识度的基层社会治理示范样板。
王成国在建德市公安科乾潭派出所和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等地调研时强调,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警务工作融入“141”治理体系,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努力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盛阅春在诸暨市调研时指出,诸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准确理解把握省党代会精神,聚焦“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立足诸暨实际,做好对标提标、融合融入、先试先行、干部干事的文章,持续擦亮新时代“枫桥经验”金名片,答好“浙江要先行,绍兴要率先,诸暨怎么干”的时代考卷。
中国关工委新命名诸暨市青少年“枫桥经验”传承基地等54个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
黄建发在诸暨市宣讲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并调研有关工作期间,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并在枫源村与镇、村干部群众和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黎伟挺在绍兴市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充分运用“枫桥经验”,聚焦重大应用,通过技术驱动体系重塑。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分级分类推进,按照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职责定位,加速构建与当前形势相适应的现代警务模式。
王成国在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暨提升领导能力专题研讨班上作主题报告时强调,要在社会治理中实现“群防群治”,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防群治为关键推动“四治融合”,推动从“接诉即办”到“未诉先办”,最终达到“无诉自办”到最高境界。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基层社会网格治理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调研活动在诸暨市开展。
魏明在绍兴市调研时专题听取绍兴市公安局关于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等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沈志江带队专题调研党建统领乡村治理试点县工作时指出,坚持把“枫桥经验”的理念、方法和作风运用到试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探索党建统领乡村治理的县域实践路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开新时代乡村治理新局面。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茂利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指出:“枫桥经验”是社会治理社会化、平安中国建设全社会参与的生动实践,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仇保利在发布会上指出: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指导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公安部印发《关于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长效化。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载体,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新疆阿勒泰地委考察团到诸暨考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情况。
浙江省委组织部推出的“党课开讲啦”“共同富裕”系列精品党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播,由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主讲。
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王小洪在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有效防范各类涉稳风险。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湖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一鸥在湘西自治州调研督导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和酉水河治理工作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推进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议强调,要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公安统战工作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积极争取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人士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诸暨市委负责人在市委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暨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上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和“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各项筹备工作。要坚决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分类施策、精准应对,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湖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一鸥在邵阳市调研督导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和禁毒工作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压实村两委治理责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联防联控,让犯罪分子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湖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在武汉市调研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基层民辅警“10号球员”作用,统筹社区群干、党员志愿者、网格员、楼栋长等各方力量,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近日,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凌志峰到百色市调研时强调,要突出夯实基础,打造基层治理标兵。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工作的根基,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派出所能力建设,扎实抓好疫情防控、边境管控、执法办案、矛盾化解等各项工作,筑牢平安稳定的基层基础。
王成国在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灵隐派出所茅家埠社区高荣生警务室调研时强调,要用心用情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秉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群防群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持续推动公安派出所回归预防犯罪、服务群众和参与基层治理主责主业,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在护航“两个先行”的新征程中绘就平安幸福新画卷。
省公安厅在绍兴市举行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暨蹲点调研启动仪式。魏明到会讲话,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主持仪式,俞流江致辞;诸暨市公安局负责人作交流发言;联合蹲点调研专班5个工作组(总结调研组、理论研讨组、实践指导组、宣传策划组、综合保障组)负责人分别作交流发言。
诸暨市委、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负责人出席“枫桥式”系列创建工作推进研讨会,并分别对做好参加工作提出要求。
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数数字化场景应用项目论证会在诸暨市会展中心召开。
《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刊》(106期)刊载的《安徽省公安机关创新“六抓”工作法全力开展“百日行动”矛盾纠纷大化解大调处》指出:公安部部署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安徽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矛盾问题越少,稳定基石越牢”的理念,综合运用抓主动发现、抓清患排雷、抓案前预防、抓案后复盘、抓责任落实、抓考核激励“六抓”工作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大调处,有效遏制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其间,全省1605个派出所积极投身大排查工作,共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3.5万余起,全部落实稳控化解措施。有效处置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违法犯罪苗头线索4100余条。全省因矛盾纠纷引发命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1%。
《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刊》(107期)刊载的《山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果初现》指出:“百日行动”以来,山西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王小洪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和公安部系列部署要求,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有力夯实了社会安全稳定根基。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接报治安警情16363起,同比下降5.71%;刑事警情84660起,同比下降5.73%,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引发的重大个人极端案事件,山西省委书记林武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绍刚在诸暨市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
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公安局长座谈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平安厅”信箱建设,全面完善“四项机制”,落实“双跟进”运行机制,切实把信箱打造成为广东公安新时代“枫桥经验”。
王成国在天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三门县公安局亭旁派出所、仙居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等地督导除险保安百日攻坚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防群治为关键,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深化诉源、访源、警源“三源同治”,持续推动派出所回归主责主业,真正变被动为主动,实现警务效能最大化。
诸暨市委组织部、诸暨市委政法委、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共青团诸暨市委、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行诸暨市2022年大学生“返家乡”见习实习活动总结暨“青枫工作室”成立仪式,通过全面实施“青枫工程”,旨在引导青年学习研究“枫桥经验”理论,打造“枫桥经验”青春样板。
《人民公安报》发表《警旗永跟党旗走———写在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两周年之际》指出:半个多世纪前,人民公安依靠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参与创造“枫桥经验”。如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在全国公安机关展开,“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美好愿景正在全国成为现实。
江西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强调,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型警力护校园”“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等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稳定。
中新社发表《铸造公安铁军护航平安中国》指出:近年来,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社区警务,积极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警方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1.7万起,抓获嫌疑人3.4万名,追赃挽损155亿元人民币。
绍兴市税务局在绍兴枫桥学院举行绍兴市税务系统新时代“枫桥经验”税收创新实践研习基地揭牌暨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授牌仪式。
中共浙江省委举行“中国这十年·浙江”主题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同志作主题发布,袁家军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起“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来信来访总量持续下降。
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省委书记袁家军出席并讲话,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在杭州主会场作典型应用演示汇报。
绍兴市委召开新时代“枫桥经验”务虚会,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旭亮等出席,与会人员围绕“枫桥经验”的新内涵、新价值及凝练表述等展开讨论。
公安系统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全体代表向全国公安民警发表倡议书提出:我们要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小云在南昌调研督导时强调,要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义警管理,推动隐患排查、矛盾化解、风险防范到位,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要依托大数据,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数据应用与安全并重,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诸暨市委十七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要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高质量筹备纪念活动、高效能推进基层智治、高水平打造平安诸暨,全力筑牢平安稳定护城河。
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联合发布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诸暨市委组织部报送的《“浙里兴村治社”应用》案例,诸暨市人民法院报送的《数字赋能诸暨法院迭代升级执行一件事助推执行,工作多跨协同》案例双双入选。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云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任军号在文山州公安机关督导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群力量,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治安乱点整治,着力抓好群防群治,推动构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人民日报》发表《建设平安中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身边变化看十年》指出:2012年以来,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让大量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这十年,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涌现出“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沈阳义勇”“杭州义警”“苏州蓝盾志愿者”“厦门百姓”“深圳深众”等一大批群防群治品牌,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整体防控格局。
公安部治安局局长仇保利在浙江省调研指导治安工作,其间,仇保利率调研组到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基层基础管控部和四季青派出所,亚运安保指挥部,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瓜沥派出所党山警务室、萧山区新塘街道智治分中心,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情指勤舆合成作战中心、局情指勤舆合成作战“1+6”中心,诸暨市枫桥镇杜黄新村治理中心、枫桥派出所调研,听 取省公安厅和绍兴市公安局工作汇报,对下步治安工作提出要求。
《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系列丛书项目正式立项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衡晓帆在东丽分局金钟派出所金钟街德锦里社区警务室调研指导工作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推进警格、网格“两格一体”深度融合,多措并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群防群治,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
浙江省信访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暨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在绍兴枫桥学院举行。
王小洪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治理措施、多元化解机制,有效防范矛盾累积发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公安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强化力量统筹、部门协同,涌现出“朝阳群众”“沈阳义勇”“杭州义警”“厦门百姓”等一大批品牌,有力铸就专群结合、共保平安的铜墙铁壁。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成在诸暨市调研时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殷切嘱托,紧跟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丰富时代内涵,持续创新理念、思路、方法、机制,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不断焕发新的光芒。
海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平安进万家”“全警联系村居”活动调度会强调:要切实解决村居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人民日报》发表《化解安全隐患保障就在身边———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指出:“百日行动”中,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和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仇保利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实从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力专门治理重复警情,严防严控“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全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297万余起,预警可能引发案件的突出矛盾纠纷15.4万起;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3.5万起。
新华社发表《把平安答卷写在群众心中———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指出:在“百日行动”推动下,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打开新局面、拓出新天地。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任军号在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强调,要深刻理解新时代公安工作使命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始终保持对黑恶痞、枪爆刀、盗抢骗、黄赌毒和食药环等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北京展览馆举行“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单元中展出。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湖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在黄冈市浠水县基层单位检查督导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深化“找堵防”专项行动,完善一体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群众房前屋后,用心用情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光明日报》发表《务万家灯火护民润物无声———回看公安派出所的十年》指出:10年间,被老百姓称赞为“枫”景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大江南北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绘就“枫”景的画笔,正是公安派出所。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枫桥经验”由此诞生,成为政法战线上的“金名片”。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通告,诸暨市被列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公示名单。
王成国在杭州、绍兴、嘉兴市督导检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群防群治,推进“四治融合”,主动将警源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机融合贯通起来,持续推动派出所回归主责主业,尽心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从“接诉即办”到“未诉先办”,最终达到“无诉自办”的最高境界。
《中国公安信息网》报道,海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闫希军主持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会上强调,要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全警联系村居”“平安进万家”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作的报告中提出:健全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治理能力。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报告第十一部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四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绍兴市委书记盛阅春应邀为中央党校中青一班、二班学员授课。盛阅春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积极探索“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为题,与学员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共同回顾“枫桥经验”近六十年的发展历程。
“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施行。(2022年8月31日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
浙江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夏俊友少将专题来诸暨调研“枫桥经验”。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牵头,与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雄安新区公安局联合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旨在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破解轻微刑事案件赔偿难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为国家级法治示范区贡献法治力量。
诸暨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研修班在市委党校(枫桥学院)开班。
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实施研讨会暨沈钧儒法学院“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法)实验班创建会于杭州师范大学举行。
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傅明先专题来诸暨调研“枫桥经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深化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研究阐释,大力宣传党带领人民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
中共诸暨市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在学习实践中扛起“枫桥经验”新担当。始终把高质量筹备“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大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以“六大任务清单”为牵引,统筹推进治理提效、环境提升、经验提炼,着力抓好“枫桥式”品牌创建,提升完善数字“枫桥经验”,努力提炼一批示范性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原创性理论成果、打造一批创新性实践样本,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展示、全景呈现、全域精彩。
诸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宣讲团启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宣讲活动,各个宣讲员深入机关、农村、企业、校园、社区开展“五进”宣讲活动。
诸暨市年轻干部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培训班在绍兴枫桥学院(市委党校)开班。此次培训由诸暨市委组织部主办,时间为11月18日至21日,培训以“主会场+分会场”“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分类进行,旨在通过这次专题培训,让年轻干部全面理解、灵活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让这面‘旗帜’代代相传、高高飘扬。课程包括现场教学、专题讲座、案例分享、学员论坛、工作辅导等内容。全市共有400余名年轻干部参加培训。
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22年“平安浙江”论坛在杭州举行。
浙江卫视推出《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专栏,展现各地各部门用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第一期推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诸暨创新打造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聚焦“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
诸暨市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签约仪式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讨会在上海举行,双方合作共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
第四届新时代“枫桥经验”高端峰会在枫桥学院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江必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明;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铭;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海涛等出席。诸暨市领导沈志江、潘超英等参加。开幕式上还举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数成果发布和“枫桥经验”专题文献数据库启用仪式、以及《新时代“枫桥经验”论要》首发式。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主持召开《以筹办“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我省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专题座谈会,绍兴市委书记盛阅春、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市委书记沈志江汇报60周年纪念活动筹办情况,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汇报了深化理论研究相关工作。
首届“枫桥经验”研究联盟年度会议在枫桥学院召开,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以及各研究联盟成员单位线上+线下方式参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浙江省诸暨市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新枫社”成立仪式在枫桥学院举行。中共诸暨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田海斌、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丁光飞及党校、研究院业务分管领导参加仪式,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研究员梁健作专题学术辅导报告。
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杭州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黄建发指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题中之义、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抓手、持续擦亮新时代“枫桥经验”金名片的重要平台和夯实我省“两个先行”基础底座的客观需要。
浙江省公安厅在诸暨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助推营商环境现场会。
法治日报刊发《诸暨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之智绘就社会治理好“枫”景》,报道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数字化为引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数字办案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力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系统化参与社会治理,自主研发一系列数字检察应用,探索构建10个大数据类案监督模型,开创检察数字监督新天地。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的决定》,《决定》第十一部分“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打造社会全面进步高地”中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完善党建统领“四治融合”体系,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深入推进警源、访源、诉源“三源”治理。高质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枫桥经验”城市版。
浙江省委政法委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主持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在理清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的目标、思路、举措上下功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紧扣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办好“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大会,常态化推进除险保安工作,全面提升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全面优化提升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护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政法队伍建设五大工作体系。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的决定》,指出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小脑+手脚”基层工作体系,推行“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改革,完善党员干部进村入户长效机制。
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到枫桥调研“枫桥经验”,易炼红强调“枫桥经验”是绍兴也是浙江的一张“金名片”,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传家宝”,是常学常新的“活教材”,要不断擦亮“金名片”、传承“传家宝”、用好“活教材”,坚持依靠群众、动员群众,支持群众首创,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
绍兴市委召开九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绍兴市委书记盛阅春代表市委常委会作报告。大会强调,要提升治理水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的安全底线。
省委书记易炼红走访省委政法委,看望慰问干部,调研了解工作。易炼红强调,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提升社会治理之能,坚持政法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抓基层深化“枫桥经验”,重基础践行群众路线,夯基石强化数字赋能,把群众期盼作为政法工作的“风向标”,把群众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试金石”。
2023年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022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拟奖名单公示。绍兴市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面推进村社减负增效改革、诸暨市的构建县域网络安全“三清三不”智治体系拟获银奖。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23—2025)的公告》,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的基层检察院榜上有名。教学实践基地以培养“枫桥式”检察人才为目标,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特色培训项目,打造全国性的“枫桥经验”检察参观交流基地、学习培训基地、研究实践基地。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指出,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大力提升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地方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浙江省省长王浩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中指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迈上更高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体系日益完善,刑事发案数、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平安中国建设考核连续3年获优秀等次。”
中央政法委召开年度工作部署会议。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指出要聚焦抓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举行全体会议。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黄建发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全链条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将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
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易炼红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省域信访工作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夯实基层基础,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筑牢平安和谐基底、凝聚团结奋斗力量。
浙江省数字法治系统2022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出炉,诸暨市荣获五星评价,位列全省第一。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围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开展了丰富的探索创新。如联合浙江大学团队,发布上线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数平台、矛调“枫桥经验”应用等。
诸暨市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的浙江大学数字法治实验室,成功入选首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试点实验室。实验室围绕数字“枫桥经验”、数字立法和数字司法这三个重点研究子领域,通过研究数字化技术对基层社会治理手段、模式和理念的创新,助力数字法治效能的全域提升。
由中国警察协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公安局、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警务现代化高端峰会在绍兴诸暨举行。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群防群治的常态化制度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接受检察日报专访。易炼红指出,要以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契机,深化“枫桥经验”的实践创新,加强诉源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忻来诸调研,在山下湖镇枫江村认真了解“村级治理三件宝”“枫江学堂”等治理品牌建设情况,对该村扎实推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勉励他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传承“传家宝”、擦亮“金名片”。
浙江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发表的主旨讲话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提升打赢大战大考的战斗力、回应社情民意的暖心力、优化基层治理的引领力、平安工作体系的协同力,持续擦亮新时代“枫桥经验”这块金字招牌,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全面提升省域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平安建设强大合力,交出平安建设高分答卷。
人民日报刊发《平安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文。文章指出,“矛盾化解在基层,风险消除在萌芽,“枫桥经验”是平安中国建设全社会参与的生动实践。
山东省副省长陈平带队来诸暨市调研。陈平表示,近年来,诸暨市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探路闯关、破题示范,形成了许多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值得借鉴学习。
以“信息化时代创新社会治理的经验”为主题的第十七次中越两党理论研讨会举行。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讲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做法和启示。
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绍兴在年度平安建设综合考评中,排名全省第二,其中14项专项工作综合考评全省第一,成功捧回沉甸甸的“一星平安金鼎”。同时,诸暨、嵊州、上虞、新昌4个区、县(市)平安考核进入全省前三十,越城、柯桥、诸暨3个区、县(市)获得“二星平安金鼎”。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在参加绍兴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诸暨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化解风险隐患,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上拿出更多过得硬、叫得响的成果。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央政法委综治督导局副局长何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等领导专家赴诸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
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浙江省委书记、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组长易炼红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防患未然、标本兼治,全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
山东省菏泽市副市长、郓城县委书记姜凌刚率考察组来诸考察。考察组成员一致表示,近年来,诸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探路闯关、破题示范,形成了许多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值得借鉴学习。
浙江省委政法委机关举行今年首场“政法大讲堂”,专题学习“枫桥经验”,研究部署“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筹办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最高法调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军指出,“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传家宝。通过做群众工作,把解纷工作再往前延伸,总结成案原因,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发给综治部门,努力让一些纠纷在形成诉讼前,在街道、乡村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才是传承好、发扬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到诸暨市调研“枫桥经验”。
迎亚运盛会全省三大提升行动动员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省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易炼红强调,聚焦夯实平安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打赢安全硬仗,全力化解风险隐患,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以大提升补短板、促和谐。
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提升调处定位、增强化解实效。
公安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研判预警,努力做到见之于未萌、化之于未发。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最高法机关会见中国侨联党组书记、主席万立骏一行,就做深做实涉侨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座谈。张军指出,以涉侨诉调对接为抓手,把诉源治理工作往前延伸,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努力把涉侨矛盾纠纷化解在镇、街、村委会、居委会,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介绍,“枫桥经验”从诞生到今天,已经从“基层首创”上升为“全国经验”,并成为全国社会治理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金名片”。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听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情况,研究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检察职能,加强协同协作,着力构建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大格局,深化信访诉源治理、涉法涉诉矛盾实质性化解,为推动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检察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带队来诸暨市考察。考察团成员一致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学习交往,不断提升“枫桥经验”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人民日报》刊登《警法联调:纠纷快速调,矛盾高效解》一文,文中提到“‘警法携手、联动解纷’机制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过程,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体系效能,让冲突双方心服口服。”
浙江省长王浩到诸暨市调研。王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平安建设根基,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时报》刊登《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文。
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例会暨全省综合考核推进会,强调要优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最高法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有信必复”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有信必复”只是措施,根本目的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
电商领域知识产权纠纷溯源治理研讨会在京举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秦元明在会议开幕致辞时提到,要努力在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之前。
《学习时报》刊登中央依法治国办副主任、司法部部长贺荣《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文,文中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互联网领域调解工作,严格规范市场化调解服务,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人民日报》刊登《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落到实处——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一文。文中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绍兴市建设平安绍兴暨信访工作推进会召开。绍兴市委书记温暖指出,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擦亮“金名片”,把各方面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到位,为全国全省提供更多绍兴实践、绍兴素材。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主持召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会议。温暖强调,要深化依法治网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
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专题调研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沈志江在调研中强调,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入选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为契机,扩面推行“5+X”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迭代深化社会组织组织力指数动态评价体系,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组织化、专业化、系统化水平,为“枫桥经验”创新实践提供更多鲜活素材、展现更多时代风采。
“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在绍兴市指挥中心召开。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主持召开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温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严肃外事纪律,守牢安全防线,打造“枫桥式”涉外治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涉外环境。
2023年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会议要求,2023年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要围绕防范、依法化解、管理、服务、疏导等方面,解读好、宣传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易炼红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总结提炼、阐释宣传、深化发展“枫桥经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浙江杭州、宁波、绍兴调研时强调,浙江政法机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际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期代表学习班上作专题报告时指出,我们正在努力进行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而立足司法职能,助力、积极促进完善社会治理。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八八战略”实施 20 周年系列主题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浙江省不断推进基层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三治融合”“余村经验”等创新经验持续涌现,先后被写入党的决议决定或中央的政策意见,推向全国。培育发展急需和紧缺领域社会组织,助力“三个“一号工程”。
绍兴市政协举行“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界别协商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天津检察机关调研。应勇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基层检察人员释法促和、定分止争能力,将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群众身边。
浙江省检察机关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建设“枫桥式检察室”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抓手,是健全基层治理体制、完善基层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引领带动全省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转型升级、焕发生机活力的关键之举,把这项工作作为主题教育“加强基层院建设”重点任务和全省性的系统工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步调一致向前推进。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在金华调研时强调整合对接“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构建完善解决群众诉求闭环体系。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专题调研公安工作。温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更高站位、更高定位、更高要求、更高目标,争当敢为善为、图强争先的表率,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保驾护航。
《学习时报》刊登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把“大平安”理念贯穿平安建设全过程》一文。文中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深入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六长直报”、重大涉稳问题挂牌督办、专班运作等维稳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制度机制,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到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检察日报社调研主题教育工作。应勇充分肯定并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紧扣检察职能做实检察为民,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完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公益律师参与和代理申诉案件等制度,创新信访矛盾源头性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以检察履职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来诸暨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蹲点调研。
浙江副省长张雁云一行来诸暨市调研。张雁云参观了枫桥经验陈列馆,仔细端详馆藏的历史图片、档案文件等,深入了解“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升华,要求进一步紧跟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
《人民日报》刊发《浙江省诸暨市全面统筹基层治理力量 引导群众参与 依法化解纠纷》一文,点赞诸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堤坝。
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会议听取了《关于深入运用践行“浦江经验”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强调要理论研究再深化,深入研究“浦江经验”与“枫桥经验”有机结合的治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安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会在京召开。会议要求,要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下,完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筹备暨“枫桥式”系列创建推进会。
全省现代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杭州召开。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在杭州主会场作交流发言。沈志江指出,近年来诸暨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枫桥经验’不仅适用于农村,而且适用于城市”的殷殷嘱托,坚定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担当,以基层基础为支撑、共建共治为路径、惠民利民为目标,大力开展现代社区建设,探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有力推动治理架构全面重塑、治理效能全域提升、治理成果全员共享,成功创建平安中国示范县、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和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王通林指出,引领文明善治新风尚。全过程加强乡村社会治理,把自上而下的“浦江经验”和自下而上的“枫桥经验”结合起来,进一步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2023中国经济传媒大会在绍兴市举行。温暖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指出大力推进治理现代化,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市,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市,展现“枫桥经验”新魅力。
国家检察官学院“第一期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机关诉源治理专题研修班”在浙江省诸暨市开班。
《组织人事报》聚焦变革体系、改进服务、智能治理,专题报道了诸暨党建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的实践探索。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二级高级检察官宋丹,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姚建龙等一行来诸暨调研。调研组一行参观了枫桥经验陈列馆,深入学习“枫桥经验”的发展演进史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的探索实践。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王成国来到省信访局,看望慰问机关干部。王成国强调,深入推进有利于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各项改革,把自上而下的“浦江经验”与自下而上的“枫桥经验”有机结合,进一步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汇聚起感恩奋进、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
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前往上虞区检察院崧厦检察室、诸暨市检察院店口检察室开展调研,走访了解基层检察院以深化检察室建设为抓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举措成效,同时就加快争创“枫桥式检察室”、更好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出要求。
由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诸暨市法学会联合发起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语有奖征集启动,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凝聚智慧、探求真理的邀请函。
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专题研究“枫桥经验”和“千万工程”融合推进示范路线。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到诸暨看望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调研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温暖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现代社区打造成为协同高效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来诸调研“枫桥经验”发展历程、“快响直达”应急救援网的乡镇(街道)救援站点以及县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情况。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应邀到中央党校,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为题,为中青一班、二班学员授课。
6月29日起,《人民日报》推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报道,展现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首期刊发了《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一个小板凳 架起“连心桥”》一文,报道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坚持、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由中国警察协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大会在湖州召开。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与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推进。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海洋治理现代化”暨浙江省第十二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浙江舟山南洋国际大酒店成功举办。
新华每日电讯发表《“枫桥经验”进城,“枫”景依然动人》一文。
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在第三届文明交流互鉴对话会分会谈作交流发言,讲述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政治文明建设“基层方案”的做法和启示。
中共浙江省委举行主题为“一以贯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重要窗口’”的新闻发布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形成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的闭环机制,来信来访总量持续下降。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协同推进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决议。决议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运用践行“浦江经验”,健全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体系,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信用浙江建设,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中国示范区。
《新华每日电讯》5版刊发《八个场景见证“八八战略”20年》一文,用浙江各地的八个场景展示出浙江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努力与成长。其中,《场景七 乡村矛盾何以“柳暗花明”》提到诸暨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化解乡村矛盾,走在了全国前列。
《人民日报》刊发《浙江法院坚持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一文。
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例会暨上半年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会召开。易炼红强调,全力强化安全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好践行好“浦江经验”,夯实基层治理之基,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织密风险防控之网,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枫桥经验”志》新书首发仪式和“枫桥经验”发展历程与中国式现代化座谈研讨活动在杭州举行。
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专题研究迎亚运和“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提升工作。
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赴枫桥镇楼家社区宣讲绍兴市委九届四次全会、诸暨市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并开展走访调研。沈志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绍兴市委和诸暨市委全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敢做善为求突破,图强争先创一流,全方位塑造景美、人和、业兴、共富的和美乡村新形态,着力打造新时代“千万工程”实践样板。
绍兴市成功举办打造“枫桥经验”城市版现代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琴英赴诸暨专题调研基层党建工作。王琴英指出,要牢牢把握“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基础、就地化解矛盾的基本内涵,用实用好“浙里兴村治社”应用,突出实战实效,始终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自身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让“枫桥经验”永葆生机活力。
绍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朱良华赴诸暨开展调研。朱良华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基层监督,不断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来诸暨市检查指导绍兴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温暖强调,要扛牢“源发之地”担当,提高站位、提升标准,持续深化“枫桥式”系列创建,在社会治理上实现更大突破。
浙江组工刊发诸暨市委组织部长王奋撰写的《党建引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一文。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平安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枫桥学院举行。
浙江省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王成国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全面部署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工作,努力以信访工作法治化撬动信访工作现代化,助力谱写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
《民主与法制》刊发王成国文章: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科学思想方法和先进法治理念 引领政法工作现代化。
绍兴市、诸暨市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暨《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暨《上海法学研究》第100卷发布会在中共诸暨市委党校(枫桥学院)举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央广、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周刊、光明网、中国长安网、澎湃新闻、检察日报等12家中央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特邀网络正能量人士走进浙江,开展为期一周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活动,采访报道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检察生动实践。
绍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到诸暨市枫桥学院举行“枫桥经验”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
诸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赴枫桥学院举行“枫桥经验”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循迹溯源中感恩奋进、接续奋斗。
绍兴市政协副主席王浩萍带队到诸暨开展“五创图强、四进争先”主题宣传和“践行‘枫桥经验’,争创市域治理标杆地”专题协商。
绍兴市十佳“枫桥式”工作法评选预赛在绍兴市行政中心正式开赛。
《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大篇幅刊发报道《“枫桥经验”发源地:助老“食”事办得实办得“长”》,聚焦诸暨市“爱心食堂”,遍地开花的同时,也实现了财力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经验可复制的实绩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勇立潮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大型主题展览引起广泛关注》一文,点赞诸暨的“枫桥经验”,指出要传承好“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新华社发布《鉴往知来 历久弥新的“枫桥经验”》报道。
《学习时报》刊发了绍兴市委书记温暖的署名文章《绍兴:昨日“名士乡”,今朝新兴城》。文章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这些年来,绍兴积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形成驻村指导员、民情日记、共富工坊、红色业委会、“浙里兴村治社”等一系列成果。2022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
《人民日报》整版报道《“枫桥经验”历久弥新》。
诸暨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诸暨考察调研“枫桥经验”,并作出了重要指示,这是诸暨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喜事,是对诸暨人民的巨大鼓舞和鞭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诸暨、对“枫桥经验”的关怀厚爱和殷切期待,为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新路子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央视新闻客户端刊发《枫溪江畔 再话枫桥——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枫桥考察纪行》一文。
新华社发布《“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纪实》一文。
《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仲音《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
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举行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暨“之江枫景·沙龙”第二期活动。
第一视点报道《从新时代“枫桥经验”看群众路线,持续擦亮“中国之治”的金名片》。
《学习时报》刊登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国家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章的署名文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文中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信、访、网、电等各种渠道,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技术手段创新和传统群众工作方法结合起来,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
《浙江日报》刊登《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八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一文。
台州市党政代表团来绍兴考察学习“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绍兴市检察院召开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枫桥式检察室”评选会,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店口检察室以高分获得第一名,获评“枫桥式检察室”。
国家检察官学院第2期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机关诉源治理专题研修班在诸暨枫桥成功举办。
司法部授予全国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浣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榜上有名。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到绍兴市中级法院、绍兴市检察院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温暖强调,要在传承创新“枫桥经验”上走在前、做示范,创造性运用“枫桥经验”基本精髓,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绍兴平安绍兴。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专题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工作。
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局长田大忠率调研组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源村,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
至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河南郑州、开封、三门峡调研。陈文清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于预防、立足于调解,认真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这项“民心工程”。
至12日,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赴舟山检查指导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就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开展调研。王成国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省域先行,以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新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以“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为主题的2023年“法治浙江论坛”在宁波镇海举行。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卫中强强调,要全面助力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
浙江省社科联党组书记郭华巍一行赴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调研并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
《新时代“枫桥经验”我来讲》百姓宣讲员海选开始。
《检察日报》刊发头版报道《绘就检察好“枫”景——跟随采访团看浙江检察机关如何践行“枫桥经验”》,其中介绍了绍兴市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积极举措。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 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的实施意见》全文发布。第二十五条规定“迭代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省警源治理暨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工作现场会在嘉兴召开。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总结警源治理试点经验做法,全面推进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新时代警源治理工作体系,助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省域先行。
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暨省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在诸暨市召开。
至17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在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调研。訚柏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武装部部长、本科生书院管理中心主任孟祥栋带队赴诸暨枫桥考察调研,上海大学“一站式”社区建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实践基地揭牌。
浙江组工刊发诸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奋署名文章《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上午,省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例会暨三季度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会。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基层善治带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为主题作交流发言。
浙江省委副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刘捷赴富阳区调研。刘捷指出,基层党组织要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更好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总结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的成功做法,团结带领社区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赴嵊州市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温暖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治理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好新时代“民情日记”,开创平安稳定新局面。
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和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指导,浙江省委网信办、浙江省委政法委、法治网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网络主题宣传浙江行在杭州启动。
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议强调,要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全力做好“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相关工作,提前谋划贯彻落实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大会精神的思路举措,推动“枫桥经验”持续焕发蓬勃生机,在新时代熠熠生辉。
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公安机关传承、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有关情况。
《浙江日报》整版刊发《诸暨打造“老有康养”新模式破解老人吃饭难:爱心食堂,怎样暖胃又暖心》一文,点赞诸暨爱心食堂,不仅能为老年人解决吃饭问题,更是他们“老有所乐”的精神家园,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强大生命力。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到东阳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王成国指出,要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上展现更大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141基层治理体系”,更好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浙江组工刊发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琴英署名文章《争当全域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排头兵》。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例会召开。浙江省委书记、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组长易炼红强调,要提升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上创新制度机制。
一支由人民网、法治网、新浪网、潮新闻等10余家主流媒体的数十位记者和专家学者组成的采访团队来到诸暨市开展“枫桥经验”实地采风采访活动。
《浙江日报》头版刊发题为《绍兴积极探索运用“枫桥经验”提升城市基层治理 多元共治 矛盾化解在社区》的文章,深度报道绍兴突出“党建引领、居民主体、矛盾快调、服务优享”,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金名片的相关做法。
《浙江日报》刊发报道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铆足干劲 勇毅前行——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一文。
绍兴市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12频道开展《平安中国 2023》大型融媒体行动。于11月3日,以央视12频道专题片播放和央视频直播的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地探寻绍兴如何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全面推进“枫桥经验”的新实践。
《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以“基层之治”夯实“中国之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述》、《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刊登《续写基层治理创新篇章 浙江绍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观察》、《法治日报》整版刊登《解码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多角度、深层次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效。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诸暨市委政法委“‘一站式、一码管’综合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成为全省4家上榜单位之一。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CCTV1综合频道《焦点访谈》节目播出《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向全国人民介绍“枫桥经验”发源地的诸暨,并用生动案例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新华每日电讯在头版刊发《谱写基层善治新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述》一文。
《浙江日报》刊发了绍兴市委书记温暖的署名文章《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日报》头版刊发文章《本报记者手记,回溯“枫桥经验”传承创新之路——闪耀时代光芒的“金钥匙”》
央视《新闻联播》重点播出《【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中国之治”根基》,提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和“中国之治”的一张名片。
绍兴市召开“枫桥经验”推动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新闻发布会。
《人民法院报》专版刊发《60年,他们见证了“枫桥经验”》一文,聚焦诸暨市人民法院4名“枫桥经验”的参与者和见证者,追索“枫桥经验”的历史脉络,探寻这朵“东方之花”60年间历久弥新的时代密码。
数智枫桥论坛暨诉源治理协同应用发布会在诸暨市举行。
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发布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
诸暨市召开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推进会。
至24日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王小洪在座谈会上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履行公安机关神圣职责,以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学习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到诸暨市开展“枫桥经验”经典案例调研活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平安中国”摄影大展在绍兴城市展示馆开展。
《浙江日报》刊发《绍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域善治好“枫”景》一文。
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在诸暨市召开。
《浙江日报》头版刊发了《再访枫桥,读懂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善治之道——绘出更美新“枫”景》。
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闻发布会。
人民网刊登《60年来,“枫桥经验”何以历久弥新?》一文。
浙江共青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社会治理现场交流活动在诸暨举行。
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会在杭州召开。
《浙江新闻联播》头条播出《牢记嘱托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丨诸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筑牢基层善治根基》。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办公室联合表扬2023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诸暨市枫桥镇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中心位列其中。
浙江省全省工会深化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交流会在枫桥学院召开。
绍兴市委书记温暖再次应邀到中央党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为题,为中青一班、二班学员授课。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乡村。
“沿着总书记的足迹学思想”——婺越青年联学联讲活动在枫桥镇举行。来自金华“婺江潮声”宣讲团和诸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宣讲团的成员代表围绕“学习‘枫桥经验’、助力基层治理”主题,走进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桥派出所等考察调研点、基层宣讲点,以互访交流、宣讲观摩、场景宣讲等形式开展学习调研宣讲系列活动。
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在浙江诸暨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制度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空间拓展等重大课题深入研讨、建言献策,为推进长三角区域基层治理、协同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解决方案。
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国式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新图景》新书发布会在枫桥学院举行。
绍兴市公安局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暨公安派出所所长能力建设培训班开班仪式。